鑫磊股份(30131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在公司二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8日以短信、口头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巧雯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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