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继峰股份:继峰股份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37号),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1.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83,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19,816,789.7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3,183,210.3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4月10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518Z004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更好地发展和管理公司募投项目,公司增加宁波继荣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继荣”)为实施主体,与公司及上海继峰座椅有限公司(“上海座椅”)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宁波北仑年产1,000万套汽车出风口研发制造项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1 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宁波继荣为“宁波北仑年产1,000万套汽车出风口研发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本次是将全资子公司增加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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