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7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5年11月03日 21:20:30 中财网
【21:15 申菱环境: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申菱投资、谭炳文先生、苏翠霞女士以及陈军先生的自身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申菱投资、谭炳文先生、苏翠霞女士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取得的股份;陈军先生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归属股份及二级市场竞价买入股份。

3、减持期间及方式: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分别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分别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分别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申菱投资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20%;谭炳文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苏翠霞女士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6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4%;陈军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

5、拟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具体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决定。

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相应对该减持股份数量做除权处理,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0:45 喜悦智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4、减持数量及比例:旺科企业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7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注1: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注2: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7、其他说明:旺科企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减持计划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旺科企业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前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关于股份锁定期、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承诺主体承诺类别承诺内容
旺科企业关于股份锁 定的承诺一、自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本企业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若因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 期末收盘价(若因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本企业持
  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三、本人/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票若在锁定期满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上 市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四、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关 于股份锁定另有规定的,则本人/本企业承诺遵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旺科企业关于持股意 向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1、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意向及价格: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 要求的前提下,本企业将在锁定期届满后自主决定减持数量、 价格。 3、减持期限: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 的要求,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 况,审慎制定减持计划。 4、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公司 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 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 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企业将提前3 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 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 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 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因本企业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 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若本企业拟减持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 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本企业将严格遵守该规定,不得 进行相关减持。
罗志强、罗 胤豪关于股份锁 定的承诺一、自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若因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 期末收盘价(若因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0:25 天智航: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先进制造基金”)持有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智航”或“公司”)股份19,308,2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23%;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津冀基金”)持有天智航股份19,310,7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23%。先进制造基金与京津冀基金持有的以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二者互为一致行动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先进制造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京津冀基金出具的《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先进制造基金拟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79,9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以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559,9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京津冀基金拟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79,9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以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559,9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先进制造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京津冀基金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比例不变,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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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瑞丰新材: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三)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拟减持数量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 份数后总股本比例 (%)减持期间及减持 方式
1尚庆春570,2000.190.20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进行减持 的,将于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
2李万英134,5000.050.05 
3马振方351,7000.120.12 
4王少辉333,2000.110.1115个交易日后3 个月内进行(即 2025年11月25日 至2026年2月24 日,根据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 禁止减持的期间 不减持)
5范金凤29,3000.010.01 
6郑天骄125,1000.040.04 
注: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拟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0:00 蒙泰高新: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减持原因、减持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序 号股东名 称减持原因拟减持方 式拟减持数量拟减持股份 数量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拟减持股份数 量占目前剔除 回购专户股份 数后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1郭贤锐股东自身 资金需求大宗交 易、集中 竞价不超过 3,240,900股2.98%3.00%
2郭丽双     
2、拟减持股份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3、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价。

5、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0:00 交大思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计划减持数量、比例及方式: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持方式
赵明500,000.000.58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减持时间区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0:00 雷尔伟: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纪益根2,100,0000.9615%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


【20:00 博盈特焊: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3,903,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2,602,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1,301,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2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前海股权基金及中原前海基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
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基金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2023年7月24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前海股权基金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对于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企业保证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锁定期满后,若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5%时除外。

截至公告日,前海股权基金及中原前海基金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前海股权基金及中原前海基金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20:00 航天智造: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满足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和首次公开
发行后以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中国乐凯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1,135,252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0%。

在减持计划期间内,若公司发生股份变动事项,则前述减
持数量亦进行相应调整,合计减持数量以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2.50%为限。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
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
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乐凯不存在关于持有本公司股份
相关的意向或承诺,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中国乐凯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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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瑞丰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
、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959,3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1.0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拟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0:00 方直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52.2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晓峰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8、其他说明:计划减持期间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非公开发行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19:10 克莱特: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 持数量 (股)计划 减持 数量 占总 股本 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 价格 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持 原因
中核产业基 金管理有限不高于 587,2000.80%集中 竞价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根据 减持北交所 上市前经营计 划需求
公司-融核 产业发展基 金(海盐)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   起 15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时的 市场 价格 确定取得 
深圳市中广 核汇联二号 新能源股权 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不高于 880,8001.20%集中 竞价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 30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根据 减持 时的 市场 价格 确定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经营计 划需求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股东深圳市中广核汇联二号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在本次公 告 30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1%。(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详见公司招股书第四节九、重要承诺(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其他股东融核产业发展基金(海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限售承诺。

深圳市中广核汇联二号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作出相关承诺。


【19:10 生益科技:生益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92,270,69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2,429,119,230股,下同)的24.3821%;董事长陈仁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46,250股(其中持有2024年8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4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048%;总会计师林道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均为2024年8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4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广新集团因自身经营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24,291,19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000%,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陈仁喜先生和林道焕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636,562股和150,000股,均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对上述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期间将停止减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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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 华盛锂电: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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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股东苏州敦行聚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敦行聚才”)持有公司股份59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7%(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159,500,000股计算,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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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行聚才和公司股东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敦行价值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敦行二号”)、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敦行价值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敦行三号”)、苏州敦行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敦行价值”)三者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马阳光为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5%
的执行董事,并且通过苏州敦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敦行聚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马阳光,因此四者系一致行动关系,四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142,4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现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敦行聚才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594,500
敦行聚才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37%。

计划减持期限为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5年11月25日起至2026年2月24日),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1
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18:05 麒麟信安:麒麟信安: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瑞昌扬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昌扬睿”)持有公司股份9,29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1%;泰安扬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安扬麒”)持有公司股份3,48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

瑞昌扬睿和泰安扬麒均为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杨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瑞昌扬睿、泰安扬麒持有的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均已于2025年10月28日起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公司股东瑞昌捷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昌捷清”)持有公司股份6,97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3%。瑞昌捷清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文清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瑞昌捷清持有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均已于2025年10月28日起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股东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员工自身资金需求,瑞昌扬睿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453,6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2%;泰安扬麒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1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588,0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8%;瑞昌捷清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020,8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将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股东瑞昌扬睿、泰安扬麒及瑞昌捷清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8:05 格科微:格科微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橙原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橙原”)持有格科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科微”或“公司”)30,946,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00%。上述股份为IPO前取得,已于2023年3月3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上海橙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其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0,946,420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900%。减持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实施。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本减持计划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


【17:35 三达膜: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唐佳菁女士持有公司535,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12%。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0年11月16日起上市流通。

?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财务总监唐佳菁女士拟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33,762股。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根据公司届时最新的总股本数量及减持计划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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