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圣晖集成:圣晖集成已中标重大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总金额:VND1,028,000,000,000(折合人民币约2.78亿元)(未税)。 ?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成立且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约或订单的约定执行。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此次日常经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ShengHueiEngineeringTechnology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越南圣晖”)的业务发展,可以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亦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披露了《圣晖集成关于重大项目收到中标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确定越南圣晖成为健鼎越南(周德)电子有限公司公设系统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 近日,越南圣晖与健鼎越南(周德)电子有限公司签署了《越南TVC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公设系统工程》实施合同,签约合同总金额为 1 VND1,028,000,000,000(折合人民币约2.78亿元)。 二、合同披露依据及审议程序情况 (一)披露依据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达到下列披露标准之一的,应及时披露: 1、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 2、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注:合同金额的概念包括以下情形: (1)所述“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双方盖章的订单、合同; (2)合同涉及同一交易对方的,在相近时点(10个工作日内)可以累加计算。 (二)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披露标准,属于公司自愿性对外披露,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审议批准。 三、合同标的及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一)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1、发包方:健鼎越南(周德)电子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胡志明市义城社周德工业区D10路40地块 承包方:ShengHueiEngineeringTechnologyCompanyLimited 2、公司及子公司均与该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概况 发包方同意委托承包方按照和根据中标通知书及其附件、合同文件规定、工程标单、合同图纸、施工规范、投标须知及相关附件所示的工程完成工程,承包方同意接受此委托。 2、付款条件:按照合同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结算款和质量保证金等2 分阶段支付。 3、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且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时,应按下列方式处理:先向越南胡志明市TRACENT商事仲裁中心申请仲裁,双方同意仲裁程序以中文为使用语言。若仲裁未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日常经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可以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亦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时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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