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300059):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规管理,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合规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合规风险,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和履职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内部规章制度等要求(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或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或履职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导致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或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等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反不正当竞争管理、反垄断管理、反商业贿赂、知识产权保护等。本制度所称反不正当竞争管理是指公司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建立并执行相应的内部控制和合规流程,对公司及其员工在经营活动中可能实施的各种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进行预防与治理,以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本制度所称反垄断管理是指以防控反垄断合规风险为目的,针对公司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和履职行为开展的有组织、有计划、全流程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应当独立运作的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制度。 第二章 合规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树立并坚守以下合规理念: (一)合规是底线。合规是公司的生存基础,公司必须坚持一切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合规是公司生存发展不可逾越的底线。 (二)全员合规。合规是公司全体工作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准则,主动防范、发现并化解合规风险。 (三)合规创造价值。公司应当通过有效的合规管理防范并化解合规风险,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为用户和社会创造价值。 第五条 公司开展合规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合规管理应当覆盖公司各个业务条线、各部门、各子公司和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 (二)分级管理原则。公司、控股子公司应严格落实本级合规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同时加强对下一级子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及其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积极主动遵守合规管理制度,发现合规风险或隐患应主动寻求合规管理部门支持,合规管理部门根据反馈的情况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四)独立性原则。合规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限制和阻挠。 第三章 合规管理组织架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的合规管理目标,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一)审议批准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推动公司建立完善合规管理体系; (三)决定合规管理部门的设置和职能; (四)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七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生重大合规风险的责任人员向董事会提出撤换建议。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议公司年度风险偏好及风险容忍度。 第八条 合规管理部门应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履行以下合规管理职责: (一)起草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及其他合规管理具体制度; (二)起草公司年度风险偏好及风险容忍度; (三)持续关注法律、法规和准则变化,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和预警,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合规审查和风险应对; (四)建立健全合规审查机制,对公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新产品、新业务、新流程发表合规审查意见; (五)组织开展专项合规管理,开展风险识别及合规检查,并推动整改落实;(六)提供日常合规建议及咨询; (七)组织合规培训,推动建立公司合规文化; (八)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对职责范围内的合规管理工作负首要责任,合规管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合规管理规章制度和政策,确保有关合规要求在本部门业务条线的落地; (二)强化“业务必须合规”的合规风险管理理念,负责本部门业务职能领域风险的识别、评价、应对和报告,对于重大事项按照《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报告; (三)识别评估和应对本部门业务领域涉及的合规风险,负责本部门业务领域日常业务的合规性论证审查; (四)制订完善本部门业务领域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 (五)对合规管理部门询问和提示的风险和风险事项,进行调研和分析,及时反馈结果; (六)组织开展本部门业务领域专业合规培训; (七)接受、协助、配合合规管理部门的合规检查,协助或者配合违规查处;(八)组织本部门业务系统内不合规行为的整改; (九)配合完成公司其他合规管理工作。 第十条 各职能部门在开展合规管理工作时应当强化合规管理沟通协调。各职能部门承担各业务领域的合规管理责任,与合规管理部门做好配合;合规管理部门要与其他合规管理职责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第十一条 公司应建立专业化、高素质的合规管理队伍,根据业务规模、公司合规管理现状等因素配备合规管理人员,持续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合规管理人员不得承担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责。 第四章 合规管理运行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每年制定公司风险偏好及风险容忍度的年度管控目标,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合规管理部门负责推动实施。 第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合规管理行为规范和公平竞争行为规范,针对重点业务领域制定专项合规管理细则。 第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合规风险识别及预警机制,梳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各种合规风险,对合规风险进行分析并及时作出预警。 第十五条 公司应建立合规风险应对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发现的重大合规风险,合规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最大限度化解合规风险。 第十六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合规检查机制,开展合规检查,合规管理部门提出相应的合规完善建议并督促落实。 第十七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控合规问责机制,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责任人或责任部门进行合规问责。 第十八条 公司将各层级控股子公司的合规管理纳入统一体系,明确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报告的重大合规管理事项,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控股子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符合公司的要求。 第十九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负责落实本级单位的合规管理目标,对本级单位合规运营承担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员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合规风险隐患时,应当主动及时向公司或本级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五章 合规管理保障 第二十条 公司应强化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完善合规管理流程,实现合规管理流程记录、存储及分析。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积极培育合规文化,通过合规宣传、合规培训等多种形式树立员工的合规理念,强化员工的合规意识。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及反垄断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平竞争管理制度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公平竞争要求的认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合规报告制度,合规管理部门对合规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合规风险、公司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垄断行为导致的诉讼或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公司董事会可要求合规管理部门提交报告,作为董事会决策参考。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亦同。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