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300059):《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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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1月29日 14:30:4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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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东方财富:《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对比表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对比表
全文中仅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或“监事会”表述、将“监事会”相关表述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的内容不再特别列示。
| 原条款内容、序号 | 现条款内容、序号 |
|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东方财富信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相关
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及《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 第一条为规范为进一步完善东方财
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
股东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
|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保护 |
| 益。 |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
制订并解释。 |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
责制定并解释。 |
| 第四十条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后实施。 |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修订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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