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300059):《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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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1月29日 14:30:4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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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东方财富:《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比表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对比表
全文中仅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或“监事会”表述、将“监事会”相关表述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的内容不再特别列示。
| 原条款序号、内容 | 现条款序号、内容 |
| 第一条为了加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
理,提高企业资产或资金运作效率和运
作效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 第一条为了加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管理,提高企业资产或资金运作效率和
运作效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东方
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
| 第四条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单笔或者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满足以下条件
之一的对外投资:
……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滚
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
为交易金额。 | 第四条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单笔或
者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满足以下条
件之一的对外投资:
……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取其绝对值计算。 |
| 第六条购买、出售资产交易,应当以
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 | 第六条购买、出售资产交易,应当以
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 |
| 计算标准,达到本制度第五条标准的,
应当进行审计或者评估,经董事会审议
后,提交股东会经特别决议通过。 | 计算标准,按交易类型连续十二个月
内累计金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除应当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
| 第七条公司的对外投资未达到董事会
审议标准的,由公司总经理决定。总经
理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
过总经理决策权限的事项必须报股东
会或董事会批准。 | 第七条公司的对外投资未达到董事
会审议标准的,由公司总经理决定,并
向公司董事长进行报告。总经理应当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过总经
理决策权限的事项必须报股东会或董
事会批准。 |
| 第十三条公司如每年发生数量众多的
小额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行为,难以对
每次投资履行审议程序的,可对相关额
度进行合理预计后,履行相应审议程
序。相关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总余额不
超过额度范围。 | 第十三条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因交易
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投
资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
对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
预计,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的比例,
适用本制度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
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
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
| 第二十四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
权对证券投资事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并应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证券投资事
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公司内部审计
部门为证券投资事项的监督部门,负责 | 第二十四条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
会有权对证券投资事项开展情况进行
检查,并有权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证
券投资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为证券投资事项的监督 |
| 对证券投资所涉及的资金使用与开展
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
证券投资事项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
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全
面检查或抽查,对证券投资的品种、时
限、额度及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出具相应意见,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
报。 | 部门,负责对证券投资所涉及的资金使
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定期或
不定期对证券投资事项的审批情况、实
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
等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对证券投资的
品种、时限、额度及授权审批程序是否
符合规定出具相应意见,向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汇报。 |
|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
制订并解释。 |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
责制定并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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