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星(300509):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1月28日,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5年11月)》及《章程修正案》。 为了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公司现任监事奚文红女士、张振锋先生、陈秋红女士自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然免除其监事职务,其继续在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届时同时废止。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说明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修订、制定了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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