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香雪(300147):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

时间:2025年11月29日 14:45:59 中财网
原标题:ST香雪: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ST香雪 公告编号:2025-05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系统性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变更登记和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修订及制定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制定了以下治理制度:

序号制度名称类型是否需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2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修订
5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
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
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9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
10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1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1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修订
13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
1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
15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修订
16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
17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
18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
19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修订
20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修订
21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22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
23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
24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
25筹资管理制度制定
26投资管理制度制定
27舆情管理制度修订
2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制定
2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
30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制定
31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制定
32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制定
3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制定
上述修订、制定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序号1-7项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修订、制定的治理制度全文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不再设立监事会及废止相关议事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立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涉及监事会的相关制度将同步进行废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再设立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再设立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自动解除职务。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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