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30001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5-054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 号华测检测大楼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万峰先生。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256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67,553,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057%(剔除回购股份10,000,000股影响)。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88,400,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4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3人,代表股份379,152,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6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本公告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且非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3人,代表股份404,735,8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9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25,582,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9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3人,代表股份379,152,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65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1.01.候选人:关于选举万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30,132,276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394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7,314,27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0.7541%。 1.02.候选人:关于选举申屠献忠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665,565,35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2,747,35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087%。 1.03.候选人:关于选举钱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48,547,458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15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5,729,456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3040%。 1.04.候选人:关于选举戚观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648,547,458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15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5,729,456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3040%。 万峰先生、申屠献忠先生、钱峰先生、戚观成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2.01.候选人:关于选举程海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592,482,592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8.75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9,664,59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1.4518%。 2.02.候选人:关于选举刘志权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65,580,241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2,762,23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124%。 2.03.候选人:关于选举杨芳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65,565,341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2,747,33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087%。 程海晋先生、刘志权先生、杨芳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66,738,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9%;反对75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1%;弃权6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20,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5%;反对75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6%;弃权6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66,794,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2%;反对6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4%;弃权7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76,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3%;反对6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9%;弃权7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84,275,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248%;反对83,201,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36%;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21,457,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239%;反对83,201,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569%;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66,790,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7%;反对6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弃权7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72,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4%;反对6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7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66,787,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弃权8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69,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7%;反对68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4%;弃权8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66,792,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0%;反对6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弃权7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74,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9%;反对6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7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9、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66,772,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9%;反对7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2%;弃权7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54,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9%;反对7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6%;弃权7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66,776,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6%;反对6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2%;弃权8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58,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9%;反对6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8%;弃权8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专项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66,781,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3%;反对6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2%;弃权7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63,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2%;反对6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8%;弃权7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66,796,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6%;反对69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3%;弃权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78,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9%;反对69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弃权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13、审议通过了《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292,797,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471%;反对123,356,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374%;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回避251,335,874股(关联股东万峰因提供借款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81,315,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059%;反对123,356,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782%;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14、审议通过了《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总表决结果:同意292,797,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471%;反对123,356,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374%;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回避251,335,874股(关联股东万峰因提供借款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81,315,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059%;反对123,356,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782%;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92,736,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324%;反对123,417,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521%;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回避251,335,874股(关联股东万峰因提供借款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81,253,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907%;反对123,417,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934%;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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