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东峰(601515):衢州东峰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不存在董事委托出席的情况、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不存在董事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行)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按照“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经营理念,持续推进战略转型升级,在新型材料及I类医药包装领域的产业布局已初现雏形。为持续优化在新型材料及I类医药包装等相关领域的布局,寻找细分行业内优质的标的进行投资,进一步夯实公司的产业基础、并探索发掘协同价值,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汕头东峰消费品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消费品”)拟与衢州智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智盛”)共同出资设立衢州智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衢州智峰”),作为对科技创新型企业以及其他有重大市场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投资的平台。 衢州智峰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委派专人前往审批登记机关办理设立衢州智峰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苏凯先生、郑波女士、刘亚利女士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拟投资设立衢州智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定名称为准)的事项,目的在于寻找细分行业内优质的标的进行投资,进一步夯实公司的产业基础、并探索发掘协同价值,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次拟投资设立衢州智峰,全体合伙人均以货币方式出资、且缴付期限相同,并约定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同步缴付,另外衢州智峰在合伙人会议、理事会层面均采用简单多数通过的决策机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合伙人会议及理事会中均占多数席位,能够有效控制衢州智峰的投资决策。综上,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决定于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E区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1、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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