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防雷(30041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414 证券简称:中光防雷 公告编号:临-2026-001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于2025年12月25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召开此次股东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雪颖女士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6、现场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宇路19号研发楼第四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6日(星期二)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0人,代表股份147,240,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6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6,203,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4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8人,代表股份1,036,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8人,代表股份1,036,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8人,代表股份1,036,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9%。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长王雪颖女士、董事夏从年女士、董事周辉先生、董事汪建华先生、独立董事李龙先生出席了会议,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审议讨论,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候选人:选举王雪颖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6,302,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8,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12%。 表决结果:王雪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候选人:选举周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6,293,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0,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00%。 表决结果:周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候选人:选举赵静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6,294,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0,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77%。 表决结果:赵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候选人:选举王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6,301,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7,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32%。 表决结果:王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候选人:选举李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6,294,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0,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81%。 表决结果:李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候选人:选举邓博夫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6,294,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1,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63%。 表决结果:邓博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121,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7%;反对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2%;弃权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8,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863%;反对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45%;弃权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委派李桂兰律师、贾茹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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