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钾国际(000893):与关联方拟签署《2026-2027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6-006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拟签署《2026-2027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除董事长郭柏春先生,被采取强制措施)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对双方合作事项原则性的约定,具体的合作事项将以另行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为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的业绩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拟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涉及合作内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该关联交易事项需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将会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拟签署概述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与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控股”)就共同推动公司产品在中国市场的业务发展,进一步加强协同、优势互补、保障公司产品的顺利回运和分销,提升公司钾肥产品在中国市场销售份额,拟签订《2026-2027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拟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对双方合作事项原则性的约定,具体的合作事项将以另行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本次战略合作协议拟签署的交易对手方中农控股为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该战略合作协议涉及合作内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中农集团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拟签订协议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中农控股为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中农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农控股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农控股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中农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最近三年与公司类似的交易情况 公司与中农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11月(2025年数据未经审计)销售钾肥产品发生金额分别为47,889.19万元、91,903.94万元、98,996.24万元,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分别为12.43%、26.53%、22.85%。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 甲方工厂生产的钾肥产品,产品质量按国家标准执行。 2.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 3.数量 3.1在乙方执行甲方销售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定价、付款、结算等政策)的基础上,在合作期限内,乙方负责甲方钾肥产品的回国进口贸易,每年合作数量不少于甲方产品当年回国量的50%,当年合作数量不低于前一年乙方为甲方钾肥产品回国的进口贸易量。若甲方当年实际产量低于前一年产量,则甲方向乙方销售产品数量同等比例相应调减少。 3.2在乙方执行甲方定价(指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价格,和甲方对乙方作为国内分销商、分销甲方生产产品的指导价格)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优先由乙方国内分销,在合作期限内,当年分销数量不低于前一年乙方国内分销甲方钾肥产品的数量。若甲方当年实际产量低于前一年产量,则甲方向乙方销售产品数量同等比例相应调减少。 4.交货方式及地点 4.1交货方式:港口堆场车板交货或国内铁路站车板交货。港口堆场车板交货的,免堆期执行当期港口免堆政策。 4.2交货港口:国内主要港口。 5.定价 5.1定价参考 甲乙双方对市场情况充分沟通,参考定价时间点(执行合同签署之日)及预期向市场销售时间(执行合同签署之日起一个月)内,国内主要厂商(如盐湖股份(000792.SZ))同类产品国内市场指导价格和国内港口进口同类产品市场成交价格作为双方定价依据。 6.协议执行 6.1甲方属于上市公司,乙方为甲方的关联方之一,本协议项下业务构成甲方的关联交易,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审议通过并依法公开披露本协议项下所涉关联交易事项。 6.2本协议合作期限内,就本协议项下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甲方应当于每年度审议通过当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内容并依法公开披露,双方应当根据前述审议通过的具体内容执行本协议。 7.协议效力 7.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7.3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次协议签署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协议签署有利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维护农民利益。有利于进一步构建更稳定的销售体系,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五、风险提示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事项为双方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方式及权利义务以双方实施主体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对于未来落地实际签订或实施的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拟签署框架协议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此次协议拟签署有利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维护农民利益。协议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全先生应予回避。 (二)董事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全先生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七、与中农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11月,公司与中农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3,210.4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八、其他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
(1)限售股解除限售情况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限售股解除限售情况。 (2)股份解除质押/冻结情况 本协议拟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存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解除质押/冻结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①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农集团拟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135,07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的1%。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农集团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04.57万股。 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长郭柏春先生,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冰燕女士,董事、副总经理郑友业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苏学军先生,副总经理刘永刚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4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比例为0.0591%。截至2025年12月24日,上述股东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3、《2026-2027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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