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300168):选举董事、副董事长并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4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副董事长并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姜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随后于同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姜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选举。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辞职并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编号:2025-074号)。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姜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姜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姜锋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原副董事长钱维章先生因工作调整离任,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姜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杨玲女士(简历附后)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与其行使职权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杨玲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invest@wondersgroup.com 联系电话:021-62489636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968号33楼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简历 姜锋,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电子与信息工程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IEEE高级会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上海市侨联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委员,徐汇区政协常委,徐汇区政协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专委会副主任,九三学社上海科技系统委员会副主委,九三学社上海市委科技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徐汇区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姜锋先生1995年参加工作,1999年加入本公司,历任系统集成事业部副总工程师、社会保障事业部技术总监、系统集成事业部总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董事。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姜锋先生主持和承担了多个国家和省部级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特大城市服务集成与治理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业务和信息技术体系关键技术研究及重大应用”等项目的研究,两次获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一次获上海市技术发明一等奖、一次获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2007年被评为徐汇区科技领军人才,2010年当选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2010年获上海市劳动模范称号,2015年当选上海市领军人才,2016年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9年获得“上海工匠”称号。近年来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及会议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十余篇,拥有发明专利3项。 杨玲,女,1972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9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获计算机学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获计算机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杨玲女士1994年参加工作,1999年加入本公司,历任电子政务事业部总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董事。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杨玲女士长期致力于电子政务领域的实践和研究,深入参与了上海市众多智慧政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以及政务领域相关业务标准的制定,积极探索实践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新方向和新模式。两次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获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杨玲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66,241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3.2.5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杨玲女士于2025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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