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300832):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13日 00:16:19 中财网
原标题:新产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的
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因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聚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导致红杉聚业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红杉聚业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8,571,8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及5%的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近日收到红杉聚业出具的《关于新产业股份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截至2025年6月11日,红杉聚业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83,454,0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6214%。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红杉聚业持有本公司股份83,454,06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6214%),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4,500,000股,对应的股份比例为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454%。

红杉聚业于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4,882,185股,减持比例为0.621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10.6214%降低至10.00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红杉聚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红杉聚业合计持股有股份83,454,06310.6214%78,571,87810.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3,454,06310.6214%78,571,8781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103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3日  
股票简称新产业股票代码300832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1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4,882,1850.62 
合 计4,882,1850.6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红杉聚业合计持有股份83,454,06310.6278,571,8781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3,454,06310.6278,571,8781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意向、计划是√ 否□ 根据红杉聚业出具的《关于新产业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公司 已于2025年9月30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红杉聚 业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500,000股,对 应的股份比例为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454%,减持期间为公告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备查文件     
(1)红杉聚业出具的《关于新产业股份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杉聚业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红杉聚业出具的《关于新产业股份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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