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ST亚太(000691):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6-008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被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兰州中院”或“法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公司股票交易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2026年1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自2026年1月14日起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3、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公司股票因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消除情况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4月30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亚太实业”变更为“*ST亚太”,证券代码仍为“000691”,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变更为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2025年11月26日,因兰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1月27日开市起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兰州中院作出的(2025)甘01破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同日,公司管理人于2025年12月31日出具了《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于2025年12月31日出具了《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法院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0)及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4条规定,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情形而对公司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审核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6-002)。 2026年1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自2026年1月14日起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4月30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亚太”,证券代码仍为“000691”,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四、风险提示 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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