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30043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3号)同意,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577,89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6.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632,603.2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3,367,393.68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3月10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248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以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富临精工及其全资子公司绵阳富临精工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完成了专户的销户手续。 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6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中的“智能热管理系统”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投入到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的全资子公司富临新能源实施的“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位于四川射洪西部国际技术合作产业园。本次募集资金变更金额24,959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0万元的16.64%。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富临精工就相关事项于2022年6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公告编号:2022-042)。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中的“智能悬挂系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并将上述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约占募集资金净额150,000.00万元的13.33%,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富临精工就相关事项于2023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公告编号:2023-032)。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4,800.8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6.63万元,共计34,967.46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820号)。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签署协定存款协议,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签署协定存款协议,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完成了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协定存款利息累计收益1,425.92万元。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1、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主要原因为: (1)“智能热管理系统”项目募集资金24,959万元变更用于“年产6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2)智能悬挂系统截止日累计效益未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计效益,主要是因为市场环境、客户需求以及对产品类型、产品设计要求的不断变化,公司将投入27,3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为7,300万元,投资减少所致; (3)产线建设完成后需逐步释放产能。 2、年产6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和年产5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主要是因为新能源锂电行业处于周期波动中,行业竞争加剧,上游原材料碳酸锂大幅跌价所致;2024年起项目产能利用率逐步提升,整体产销量企稳回升。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认购投资项目情况。 五、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6年1月1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3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663.2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336.74万元。 注2: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030.70万元,为发行费用抵减该项目利息净收入所致。 注3:年产6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8.13万元,为该募投项目使用该项目募投资金存款利息所致。 附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1)“智能热管理系统”项目募集资金24,959万元变更用于“年产6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2)智能 悬挂系统截止日累计效益未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计效益,主要是因为市场环境、客户需求以及对产品类型、产品设计要求的不断变化,公司将投入27,3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为7,300万元,投 资减少所致;(3)产线建设完成后需逐步释放产能。 注3:年产6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和年产5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主要是因为新能源锂电行业处于周期波动中,行业竞争加剧,上游原材料碳酸锂大幅跌价所致; 2024年起项目产能利用率逐步提升,整体产销量企稳回升。 注4:年产5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累计实现效益包括2021年产生效益2,815万元。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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