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600529):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目 录 页次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报告 3-9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6]0036号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药玻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山东药玻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山东药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山东药玻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保证其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山东药玻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山东药玻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山东药玻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元锁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正洋 报告日期:2026年1月13日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9月30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8,646,366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为1.00元,发行价格为27.19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6,494,691.54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2,664,946.92元后,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南麻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09,433.9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42,320,310.6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11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10922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42,320,310.66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和“年产5.6亿只预灌封注射器扩产改造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1,842,320,310.66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实际已投入资金1,141,712,181.67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总额无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根据《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以及“年产5.6亿只预灌封注射器扩产改造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截至2022年11月17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357,791,316.98元,支付发行费用603,773.58元(不含增值税),合计358,395,090.56元。2022年11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11185号)。2022年11月29日,公司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58,395,090.56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22年12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分期开展、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为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批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组织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批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组织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2025年5月16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组织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866,494,691.5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842,320,310.66元。截至2025年09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发行费用税金的净额)余额为769,763,589.46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净额的比例分别为41.24%、41.78%,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为:募投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募投项目尚在建设或实施中,部分款项尚未支付所致。公司将结合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情况和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继续合理规范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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