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603065):宿迁联盛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6-004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业务,系生产经营所需;其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成本加成方式协商确定,具备公允性;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2025年度已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基础确定的,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业务,系生产经营所需,其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成本加成方式协商确定,具备公允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6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进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项瞻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受客户项目建设进度和实际业务需求的影响。其中,公司与宿迁时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时代”)的实际交易金额与预计交易金额差异较大,主要是由于宿迁时代目标客户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所致。此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场地租赁、零星采购、销售边角料、员工食堂餐饮以及其他偶发性交易,金额较小;经调剂后,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的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符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2025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以及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4,125.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宿迁时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和储存等,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该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024年12月、2025年1月引入高瓴资本、北京市绿色能源和低碳产业投资(有限合伙)、北京未来科学城先进能源和智能制造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知名投资机构,目前注册资本为10,850.00万元。该公司根据2026年项目建设需要,预计对原材料、2026 母粒、设备等产品的需求量会大幅增加。因此,公司预计 年对该关联方的交易金额会大幅增长。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与关联关系 1、江苏联新阀门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项瞻波 注册资本:10,088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9月12日 主要股东:江苏联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住所: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仑山路南侧66-68号 经营范围:高中低压阀门、泵阀加工、销售,金属、管道配件加工、销售,废旧金属收购、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江苏联新阀门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0,387.51万元,净资产6,456.36万元;2024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16,986.63万元,净利润-998.59万元。(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31,502.12万元,净资产6,052.36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352.83万元,净利润-406.32万元。(未经审计)2、宿迁盛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项瞻波 注册资本:300万元 成立时间:2020年4月9日 主要股东: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住所: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南化路2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宿迁盛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525.77万元,净资产331.39万元;2024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2,183.51万元,净利润-221.19万元。(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188.63万元,净资产181.46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32.57万元,净利润-158.97万元。(未经审计)3、宿迁时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项瞻波 注册资本:10,850万元 成立时间:2021年6月24日 主要股东:项瞻波持股19.8848%;宿迁华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1.9816%;北京市绿色能源和低碳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11.9816%;王小红持股11.0599%;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3733%。 住所: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山路6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宿迁时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8,514.18万元,净资产28,552.49万元;2024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957.20万元,净利润-7,744.07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57,976.08万元,净资产25,860.00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27.91万元,净利润-5,789.81万元。(未经审计)4、宿迁绿能氢创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项瞻波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4年12月18日 主要股东: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住所: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山路6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宿迁绿能氢创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0万元,净资产0万元;2024年12月31 日,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680.50万元,净资产-591.95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91.95万元。(未经审计)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关联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出售产品/接受劳务、购买商品/提供劳务、购买燃料和动力等业务,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价格、成本加成方式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燃料和动力等业务,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系按照市场价格、成本加成方式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并依据双方业务发展情况签署书面协议,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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