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农业(00232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6-001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9)。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1、现场会议于2026年01月15日(周四)14点00分开始,在 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许水均先生主持。 2、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5日上午9:15 至2026年0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56名,代表公司 股份941,754,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系扣除截至股权登 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的股份数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破产债权处置而取得的公司股份数,下同)的45.7084%。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 股份862,135,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441%;通过 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349人,代表股份79,618,85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4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350名,代 表股份79,744,8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04%。 2、公司的董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和特邀嘉宾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关联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水 均、张勇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共计520,107,767股。 表决结果:同意419,123,414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16%;反对2,411,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9%;弃权111,500股,占出席会 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7,221,755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360%;反对2,411,6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241%;弃权1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1398%。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水 均、张勇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共计520,107,767股。 表决结果:同意419,127,714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26%;反对2,286,3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22%;弃权232,500股,占出席会 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7,226,055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414%;反对2,286,3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670%;弃权23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2916%。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 的议案》。 关联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水 均、张勇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共计520,107,767股。 表决结果:同意419,048,114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37%;反对2,487,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00%;弃权110,800股,占出席会 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7,146,455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416%;反对2,487,6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94%;弃权1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1389%。 (注:相关百分比均保留4位小数,若各分项比例之和与100% 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姚毅琳、傅剑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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