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瀚新材(30107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1月16日 16:35:56 中财网
原标题:新瀚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1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电话视频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月11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严留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汤原县海瑞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持续提升公司服务聚芳醚酮树脂(PAEK)全产业链客户的能力,探索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与海瑞特股东周宏伟、李红、姜忠喜、李大维、逄淑荣、谭冠男和王力风7人及标的公司分别签署了《关于转让汤原县海瑞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汤原县海瑞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6〕10号),截至2025年8月31日评估基准日,海瑞特的100%股权评估值为2,532.88万元,海瑞特100%股权对应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2,526万元。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海瑞特51%股权,即股权的转让对价1,288.26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利润为-1,079.52万元,其净利润绝对值占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超过10%但未超过50%,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16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汤原县海瑞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缓解海瑞特资金周转压力,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本次收购完成后且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海瑞特提供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在本次收购完成后海瑞特将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16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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