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光科技(688167):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6年01月16日 20:11:08 中财网
原标题:炬光科技: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炬光科技
股票代码:688167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1
信息披露义务人:宋涛
住所:西安市雁塔区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2
信息披露义务人:侯栋
住所:西安市长安区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3
信息披露义务人:延绥斌
住所:西安市雁塔区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4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小宁
住所:西安市长安区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5
信息披露义务人:田野
住所:西安市莲湖区
通讯地址:西安市莲湖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6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宁炬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501室A444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501室A444
信息披露义务人7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新炬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501室A443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501室A443
信息披露义务人8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吉辰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501室A442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501室A442
信息披露义务人9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兴胜
住所:西安市碑林区
通讯地址:西安市碑林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以上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至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1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5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6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7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8第七节备查文件....................................................9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9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炬 光科技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宋涛
信息披露义务人2侯栋
信息披露义务人3延绥斌
信息披露义务人4李小宁
信息披露义务人5田野
信息披露义务人6、 宁波宁炬宁波宁炬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7、 宁波新炬宁波新炬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8、 宁波吉辰宁波吉辰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9刘兴胜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减少至15.00%
本报告书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2、3、4、5、9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姓名宋涛
 性别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西安市雁塔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 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2姓名侯栋
 性别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西安市长安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 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3姓名延绥斌
 性别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西安市雁塔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 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4姓名李小宁
 性别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西安市长安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 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5姓名田野
 性别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西安市莲湖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 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9姓名刘兴胜
 性别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西安市碑林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 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6
1、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宁炬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501室A444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迪
注册资本2407.456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32195020XH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27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通讯方式电话:029-81889945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主要负责人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 居留权
吴迪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中国陕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7
1、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新炬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501室A443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雪杰、李勇
注册资本1268.398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321975095Q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27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通讯方式电话:029-81889945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主要负责人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
     居留权
梁雪杰执行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中国中国陕西
李勇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中国陕西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8
1、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吉辰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501室A442
执行事务合伙人田野
注册资本870.375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TYWJY6P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6年10月12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通讯方式电话:029-81889945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主要负责人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 居留权
田野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中国陕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合计拥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减少至15.00%,触及5%刻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根据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311,258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592%。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披露的减持计划外,在未来12个月内如有其他的增持或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情况

信息披露 义务人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宋涛99,4770.1194,4770.11
侯栋16,8900.024,2230.00
延绥斌80,1280.0967,1280.07
李小宁1,6800.001,6800.00
田野76,7000.0976,7000.09
宁波宁炬1,283,7291.431,064,0751.18
宁波新炬297,2420.33127,1540.14
宁波吉辰285,3880.32139,0750.15
刘兴胜11,994,21613.3511,904,21613.25
合计14,135,45015.7313,478,7281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义务人减持方式权益变动期间变动股数 (股)变动比例 (%)
宋涛集中竞价2025/9/13-2025/10/145,0000.01
侯栋集中竞价2026/1/1412,6670.01
延绥斌大宗交易2026/1/14-2026/1/1613,0000.01
李小宁//--
田野//--
宁波宁炬集中竞价2025/9/13-2026/1/16219,6540.24
宁波新炬集中竞价2025/9/13-2026/1/16170,0880.19
宁波吉辰集中竞价2025/9/13-2026/1/16146,3130.16
刘兴胜集中竞价2026/1/14-2026/1/1690,0000.10
合计656,7220.73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未买入上市公司股份,卖出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义务人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减持股数 (股)变动比例 (%)
宋涛集中竞价2025/9/1-2025/10/14135.00-170.0010,0000.01
侯栋集中竞价2026/1/14174.46-179.0912,6670.01
延绥斌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2025/9/1-2026/1/16110.00-164.6575,9560.08
李小宁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2025/9/1-2025/10/14106.88-118.23111,2110.12
田野集中竞价2025/9/1-2025/10/14114.07-144.9624,5000.03
宁波宁炬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2025/9/1-2026/1/16121.60-183.77698,7770.78
宁波新炬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2025/9/1-2026/1/16121.54-183.50603,9850.67
宁波吉辰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2025/9/1-2026/1/16121.54-176.04579,9250.65
刘兴胜集中竞价2026/1/14-2026/1/16176.46-177.0390,0000.10
合计/2,207,0212.46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
宋涛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
侯栋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
延绥斌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
李小宁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
田野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6:宁波宁炬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7:宁波新炬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8:宁波吉辰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9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
刘兴胜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 在地陕西省西安市
股票简称炬光科技股票代码688167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名称宋涛住所西安市雁塔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名称侯栋住所西安市长安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3 名称延绥斌住所西安市雁塔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4 名称李小宁住所西安市长安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5 名称田野住所西安市莲湖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6 名称宁波宁炬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 区梅山七星路88号 1幢501室A444
信息披露义务人7 名称宁波新炬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 区梅山七星路88号 1幢501室A443
信息披露义务人8 名称宁波吉辰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 区梅山七星路88号 1幢501室A442
信息披露义务人9 名称刘兴胜住所西安市碑林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有无一致行 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发行完成 后)是?(信息披露义务人9刘兴 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发 行完成后)是?(信息披露义务人9 刘兴胜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1、宋涛 持股数量:99,477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11% 2、侯栋 持股数量:16,89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2% 3、延绥斌 持股数量:80,128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9% 4、李小宁 持股数量:1,68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0% 5、田野 持股数量:76,7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9% 6、宁波宁炬 持股数量:1,283,729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43% 7、宁波新炬 持股数量:297,242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33% 8、宁波吉辰 持股数量285,388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32% 9、刘兴胜 持股数量:11,994,216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3.35%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 持股数量:14,135,45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5.73%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1、宋涛 持股数量:94,477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11% 2、侯栋 持股数量:4,223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0% 3、延绥斌 持股数量:67,128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7% 4、李小宁 持股数量:1,68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0% 5、田野
 持股数量:76,7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9% 6、宁波宁炬 持股数量:1,064,075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18% 7、宁波新炬 持股数量:127,154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14% 8、宁波吉辰 持股数量:139,075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15% 9、刘兴胜 持股数量:11,904,216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3.25%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 持股数量:13,478,728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5.00%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 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9月13日-2026年1月16日 方式:参照本报告书“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金来源是? 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内继续增持是? 否?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披露的减持计划外,在未来12个月内如有 其他的增持或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是?否? 参照本报告书“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1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
宋涛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2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
侯栋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3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
延绥斌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4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
李小宁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5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
田野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6:宁波宁炬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7:宁波新炬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8:宁波吉辰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9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
刘兴胜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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