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顺丰房托(02191):继任安排 (1)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退休;及(2)委任新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 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 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繼任安排 (1) 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退休; 及 (2) 委任新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董事會公布: (1) 翟廸強先生已通知董事會彼的退休意願,將退任房託管理人的執行董事兼 行政總裁,自 2026年 5月 12日召開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周年大會結束起生 效,惟會留任房託管理人的負責人員(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涵義),以 確保順利交接;及 (2) 林聰智先生,現任房託管理人的副行政總裁,已獲委任以接替翟先生為房 託管理人的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自 2026年 5月 12日召開的基金單位持 有人周年大會結束起生效。 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退休 順豐房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房託管理人」)(作為順豐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順豐房託」)的管理人)的董事會(「董事會」)公布翟廸強先生(「翟先生」)已通知董事會彼的退休意願,將退任房託管理人的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自 2026年 5月 12日召開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周年大會(「基金單位持有人周年大會」)結束起生效,惟會留任房託管理人的負責人員(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涵義),以確保順利交接。 翟先生已確認,彼與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亦無與彼之退休有關的事宜須提呈順豐房託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基金單位持有人」)垂注。 翟先生於 2020年 10月加入順豐集團,並成功完成順豐房託於 2021年 5月 17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的首次公開發售基金單位。在彼任期內,翟先生為順豐房託奠定了穩固的基礎,使其能夠為基金單位持有人提供穩定的分派。董事會衷心感謝翟先生過去五年來的領導及寶貴貢獻。 委任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董事會欣然宣布,林聰智先生(「林先生」),現任房託管理人的副行政總裁,已獲委任以接替翟先生為房託管理人的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自 2026年 5月 12日召開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周年大會結束起生效。林先生的履歷(其內載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劵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 13.51(2)條所需資料,猶如該規則適用於順豐房託)如下: 林先生,現年 46歲,自 2025年 5月起加入房託管理人擔任首席戰略官,並自 2025年 12月 1日起調任為副行政總裁,彼亦為房託管理人的負責人員(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涵義)。 林先生在財務管理、物流地產及私募基金等領域擁有豐富經驗。加入房託管理人之前,曾擔任中國物流資產控股有限公司及萬緯物流發展有限公司的首席財務官,更早期曾在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審計合伙人。 林先生持有香港中文大學工商管理學士學位,是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中國註 冊會計師協會會員,並持有特許金融分析師(CFA?)資格。 林先生根據合約受僱於房託管理人,並無固定年期,該合約繼續有效,直至由其中一方給予不少於三個月通知予以終止。根據房託管理人的組織章程細則及合規手冊,沒有規定林先生作為房託管理人執行董事的職務須於順豐房託的周年大會上輪值告退及重選連任。應付林先生的董事酬金(如有)及其他薪酬將由房託管理人以其自身資源支付及承擔。 於本公告日期,林先生(i) 於順豐房託的基金單位中並無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部所指的任何權益;(ii) 與房託管理人的任何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或順豐房託的主要持有人或控權單位持有人(兩者均具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所賦予該等詞彙的涵義)並無任何關係;及(iii) 於緊接本公告日期前的過去三年內並無於其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公眾公司中擔任任何董事職務。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林先生的委任,董事會並未知悉任何其他根據上市規則 第13.51(2)條第(h)至(v)段(猶如該等條文適用於順豐房託)須予披露的資料,亦無任何其他須提呈基金單位持有人垂注的事宜。 董事會歡迎林先生加入董事會。 董事會及董事委員會的組成 自 2026年 5月 12日召開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周年大會結束起,董事會及房託管理人現有三個董事委員會的組成如下: 董事會 主席及非執行董事 何捷 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 林聰智 非執行董事 黃美智 甘玲 獨立非執行董事 何立基(榮譽勳章,太平紳士) 陳明德 郭淳浩 饒群林 董事委員會 投資委員會 何捷(主席) 陳明德 饒群林 審核委員會 陳明德(主席) 何立基(榮譽勳章,太平紳士) 郭淳浩 提名及薪酬委員會 何立基(榮譽勳章,太平紳士)(主席) 何捷 郭淳浩 房託管理人現有三個董事委員會的組成並無變動。董事會確認,董事會及三個董事委員會的組成均繼續符合房託管理人的合規手冊所載其企業管治政策的規定。 本公告乃根據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第 10.3段作出。 承董事會命 順豐房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作為順豐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管理人) 董事會主席 何捷 香港,2026年 4月 9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主席及非執行董事何捷先生;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翟廸強先生;非執行董事黃美智女士及甘玲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何立基先生(榮譽勳章,太平紳士)、陳明德先生、郭淳浩先生及饒群林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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