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600717):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6-023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庆顺先生主持会议。本 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全部列席; 2.董事会秘书方胜先生列席,公司副总裁吴强先生列席; 3.公司董事候选人迟德芳先生、董事候选人、总裁运波先生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1.非累积投票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以普通决议 (经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屈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鹏、王婷婷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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