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同源康医药-B:公告 有关本公司之法律程序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意見,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意見,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TYK Medicines, Inc 浙江同源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410) 公告 有關本公司之法律程序 本公告由浙江同源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作出,旨在向其股東及潛在投資更新本集團的最新發展。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宣佈,本公司最近已向長興縣人民法院提交一宗案件,對四川匯宇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匯宇」)提法律程序,尋求以下司法確認:一份聲稱與匯宇訂立的TY-9591相關合作協議及經銷協議並未成立且屬無效。 本公司亦收到內江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就匯宇就據稱由本公司與匯宇訂立的同一合作協議、經銷協議及相關文件所發出的案件受理通知書。兩宗案件均已立案,惟尚未在法院審理。 董事會已就該等法院通知及相關法律程序(「法律程序」)尋求法律意見,並將繼續尋求該等意見,同時將繼續評估及監察法律程序對本集團的潛在法律、?運及財務影。經初步諮詢本公司中國法律顧問,董事會認為本公司有合理理據對聲稱的合作協議及經銷協議的成立及效力提出異議,可支持本公司的立場,且本公司擬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保護其合法權益。截至本公告日期,就董事會所知:(a)法律程序對本集團的整體業務、?運或現金流狀況並無重大不利影;及(b)本集團的業務及?運維持正常。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浙江同源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執行董事兼總裁 吳豫生博士 香,2026年7月22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括執行董事吳豫生博士,非執行董事李鈞博士、顧虹博士、蔣鳴昱博士、何超先生及朱向陽博士,獨立非執行董事冷博士、許文青博士、沈秀華博士及江曉林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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