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股份(002536):实际控制人未减持公司股份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未减持公司股份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宛 西控股”)一致行动人孙耀忠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孙耀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宛西控股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9,362,8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1085%。 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孙耀忠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99,1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0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57,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231%)。合计不超过4,156,100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231%。 今日,公司收到孙耀忠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耀忠尚未实施任何减持操作,同时不存在其他已披露但尚未履行完毕的股份变动承诺,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耀忠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1、本次减持计划和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披露,孙耀忠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后,原计划减持的股份本次不再减持。 3、孙耀忠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基于对资本市场形势和公司未来发展的综合判断,秉持对公司长远发展的充足信心而作出的决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孙耀忠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