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建(601611):中国核建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原标题:中国核建:中国核建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 500号)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发行概况 1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人、自然人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届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的数量上限进行调整,从其规定。 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3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 20 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以竞价方式,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07,183,563股(含 407,183,56330% 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全部由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审核文件的要求或协议相关约定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尚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7、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变,也不会导致公司股 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 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9 3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 25.09亿元,截至 2025年 12月末,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金额为 24.44亿元,已使用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97.44%,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 二、公司相关风险 (一)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1,093.85 1,135.41 1,019.16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亿元、 亿元、 亿元和 230.07亿元,发行人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20.63亿元、20.64亿元、13.19亿元和 4.03亿元。公司主营业务为工程建设业务,受建筑行业调整及公司业务结构调整的影响,2025年及 2026年 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归母净利润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若未来宏观经济下行、固定资产投资下降、建筑行业复苏不及预期,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经营规模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虽基于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及可行性论证制定,但在实施过程中,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出现不可预见因素,可能导致项目进度滞后、成本超支或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与股东回报。 (三)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核电工程及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其中,核电工程建设业务受产业政策影响较大,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较小;而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业务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则较为明显。报告期内,公司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公司的营业收入会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目前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经济运行中仍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未来国内经济面临的发展环境依然复杂,若我国经济增长出现波动,公司工业与民用工程业务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公司的收入增长速度可能出现波动,甚至可能出现下降。此外,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外汇市场及资本市场等如发生不利变化或调整,都将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业绩表现。 (四)核电项目风险 核安全是核电行业发展的基石。核电站在选址、设计、建造、运行及退役等全生命周期内,客观上仍面临设备系统故障及人因失误等潜在风险。上述风险因素一旦触发,可能导致核安全事件发生,进而对核电行业的整体发展及公司的日常业务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在一般工程承包业务中,项目业主通常按工程进度向公司支付结算款项。 若项目业主支付能力发生变化,将导致公司无法及时收回结算款项。若其支付能力进一步恶化,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23.55亿元、430.13亿元、434.79亿元和 420.99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9.67%、19.04%、18.27%和 17.35%,整体规模处于较高水平。该情况主要受行业结算模式以及公司承接项目数量与规模持续增加影响所致。 若宏观经济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客户自身财务状况恶化,将导致公司应收账款逾期或明显超出正常回款周期,回收风险将显著加大。若应收款项不能及时收回,将直接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同时,公司需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或确认减值损失,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存货及合同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 688.81亿元、837.38亿元、925.57亿元和 985.79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1.99%、37.07%、38.89%和 40.63%,规模和占比均处于较高水平。公司存货主要为合同履约成本及原材料,公司合同资产主要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对存货及合同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导致存货及合同资产规模过大或发生减值损失,将给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带来负面影响。 (七)长期应收款及无形资产回收风险 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为提供劳务取得的分期收款款项,无形资产主要为开展工程建设业务形成的特许经营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及无形资产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 533.34亿元、532.89亿元、520.13亿元和 512.75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24.77%、23.59%、21.86%和 21.13%。 根据相应业务模式的付款制度及会计处理要求,公司在账面上形成金额较大的长期应收款及无形资产。如宏观经济波动较大、发生重大金融危机或法律事件等极端情形,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及无形资产可能存在无法回收的风险。 (八)税收优惠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子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小型微利企业税收政策及其他税收优惠。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等税收优惠政策需定期复审或者备案。若未来公司不能满足持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或者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将面临相关税费上升、净利润水平下降的风险。 (九)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金额为 371.59亿元、386.15亿元、422.73亿元和83.05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33.97%、34.01%、41.48%和 36.10%。关联交易占比较高可能降低发行人的竞争能力和独立性,加剧经营依赖风险。同时,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无法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可能引发监管关注和市场质疑的风险。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发行概况 ................................................................................................. 2 二、公司相关风险 ................................................................................................. 4 目 录 ............................................................................................................................. 8 释 义 ........................................................................................................................... 11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3 三、发行人所在行业的主要特点 ....................................................................... 15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 26 五、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28 六、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30 七、财务性投资基本情况 ................................................................................... 32 八、同业竞争情况 ............................................................................................... 47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54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54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 ........................................................................... 55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55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58 五、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 58 六、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58 七、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 .............................. 58 八、公司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59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61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61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 64 四、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 ........................................................................................... 66 五、募投项目结论性意见 ................................................................................... 66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68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控制权结构和高管人员结构情况 ....................................................................................................................... 68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69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69 第五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70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 70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70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或置换情况 .................................. 71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 71 五、前次募集资金节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2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 3年实现效益情况....................................... 72 七、注册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报告结论 .......................... 73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74 一、市场风险 ....................................................................................................... 74 二、政策风险 ....................................................................................................... 74 三、经营风险 ....................................................................................................... 75 四、财务风险 ....................................................................................................... 78 五、管理风险 ....................................................................................................... 80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81 七、其他风险 ....................................................................................................... 81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82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8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87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88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 90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91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92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 2026年 3月末,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56.76%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中核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情况。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年 6月 29日,主要承担核电、核动力、核材料、核燃料、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处理与处置、铀矿勘查采冶、核仪器设备、同位素、核技术应用、建安等核能及相关领域的科研开发、建设与生产经营,对外经济合作和进出口业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中核集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950,000.00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中核集团持有中国核建股份为 1,710,508,888股,占总股本的 56.76%,不存在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 2025年末,中核集团总资产为 16,812.88亿元,总负债为 11,730.96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5,081.91亿元;2025年度,中核集团营业总收入为 2,497.73亿元,净利润为 215.67亿元。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所在行业的主要特点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_2017),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二十大门类之一,包括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四大行业,涉及房屋、铁路、隧道、桥梁、水利、港口、海洋、工矿及电气安装、管道设备安装、装饰与装修等。 (一)建筑行业的监管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1)政府监督管理部门 我国对建筑行业实行综合与专业相结合的监管体制。政府对建筑行业的监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市场主体资格和资质的管理;二是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三是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经济技术标准管理。主要监管部门及相关职权范围包括: 1)住建部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建筑业的综合监管,对行业市场主体资格和资质的管理,包括各类建筑企业进入市场的资格审批、查验和资质的认可、确定,行业标准的建立等职能; 2)国家发改委及地方发改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全国工程咨询单位及工程项目管理资格的资格证书的审批和发放,内容包括规划咨询、评价咨询、工程设计、工程项目管理、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及资金申请报告、工程项目全过程策划和准备阶段管理等; 3)国家交通部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国港口及公路的建设工程; 4)国家商务部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外工程承包企业的经营资质、项目投标、对外投资设立任何海外公司以及外商投资经营建筑业的监督管理; 5)国家应急管理部及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6)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包括建设工程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环境影响评价企业的资质评审、环境保护设置的验收等。 (2)行业协会自律组织 在行业协会自律管理方面,主要自律组织包括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等。 2、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中国核建所处的建筑行业的主要监管法规如下:
(二)建筑行业发展情况 1、建筑行业整体发展情况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与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有着密切的关系。建筑行业的发展速度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额及增速情况如下: 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来看,整体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继续放缓,但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仍保持较大规模。202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 48.52万亿元。 2020 2024 2025 年至 年,中国建筑业总产值持续增加,受 年固定资产投资 总额下降影响,2025年中国建筑业总产值有所下降,但中国建筑业总产值占GDP的比值始终在 6%以上,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稳固。 2 、细分行业发展情况 按照公司业务板块划分,公司所处细分行业情况如下: (1)核电工程建设 我国核电装机规模保持稳定增长。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预测,核电建设有望按照每年 6-8台机组稳步推进。 2022—2025年连续 4年每年核准 10台及以上核电机组。截至 2025年底,我国112 1.25 在运、在建和核准待建核电机组共有 台,总装机容量 亿千瓦,连续第2年位居全球首位。在“双碳”目标下,预计到 2035年核电总装机容量将达 1.5亿千瓦。根据《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2030年在运核电装机达1.1 到 亿千瓦左右。 核能国际合作前景可期。全球多个国家重启核电,美国等老牌核电大国重新重视核电,并提出三倍核能计划,31国加入三倍核能宣言,国际核电市场迎来更多发展机遇。中核集团基于“华龙一号”的技术方案,展示了在核反应堆设计、制造和项目交付方面的卓越能力,并向全球核能行业推介“玲龙一号”小型模块化反应堆及高温气冷堆技术,提供中国能源解决方案。 (2)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 工业与民用工程是公司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业务种类覆盖新能源、城市更新改造、新基建等多个领域。 新能源建设领域持续保持高景气,新型电力系统配套需求旺盛。国家“双碳”战略深入推进,新能源装机规模实现历史性跨越。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截至2025年底,全国风电、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 18.4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容量,占全国发电总装机比重达 47.3%,能源结构转型加速。为破解新能源消纳瓶颈、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2025年底至 2026年初,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为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等配套工程提供稳定收益预期,相关工程建设需求持续旺盛,有望为建筑企业开辟能源基建新蓝海。 城市更新与“三大工程”提速,存量提质成为重要抓手。我国城镇化进入存量提质、内涵发展新阶段。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将其定位为扩投资、惠民生、稳增长的关键抓手。 “十五五”规划纲要进一步强调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老旧管网和危旧房改造。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2025 2.71 499 1,332 年,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万个、 万户,共完成投资 亿元。“三大工程”的加速推进,为建筑企业提供了新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 新基建与产业升级双轮驱动,新兴赛道需求快速增长。数字经济与高端制造带动新基建投资快速增长。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2025年我国数据中心算力总规模达 280EFLOPS、同比增长超 30%;全国在建及投运智能计算中心超 50个,“东数西算”工程深入推进。“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部署超大规模智算集群、算电协同、卫星互联网、5G+工业互联网升级版等新基建工程,预计2026—2030年新基建累计投资超 15万亿元,算力、能源融合、智能电网等领域成为工程建设新赛道。同时产业升级催生高端厂房与园区建设需求。2025年我国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超 10%,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产业集群加速布局,现代化产业园区、绿色智能厂房建设需求持续 释放,为建筑企业拓展专业化、定制化业务提供增长空间。 3、海外建筑市场发展情况 海外市场稳步增长,“一带一路”开启新机遇。“一带一路”倡议迈入新黄金十年,对外承包工程规模与质量双提升。据商务部统计,2025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 1,788.2亿美元,同比增长 7.7%;新签合同额 2,892.2亿美元,同比增长 8.2%,均创历史新高;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签合同额占比 89.2%、营业额占比 85.4%,东南亚、中东、中亚等区域电力、石化、交通项目持续落地。“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支持企业“走出去”参与全球基础设施建设。但同时地缘政治冲突、贸易保护主义、汇率波动等风险加剧,对企业风险管控、属地化经营、合规体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行业进入稳健拓展、提质增效的国际化新阶段。 (三)建筑行业的竞争格局 1、行业竞争概况 建筑业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后较早实现市场化的领域,具有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市场化程度较高等特征。行业内企业数量庞大,截至 2025年末,全国建筑企业总数已达 16.82万家。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的持续向好,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步入完全竞争阶段。 从细分业务领域的竞争格局来看,各板块呈现出显著的差异化特征:普通房屋建筑工程的市场集中度最低,竞争态势最为激烈;公共建筑及高层、超高层建筑工程的市场的集中度处于适中水平,并呈现出一定的区域性壁垒;矿山建筑工程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存在部门性垄断;而铁路、公路、隧道、桥梁、大坝、电厂及港口等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其市场集中度同样较高,呈现出部门垄断与寡头垄断并存的格局;此外,建筑安装与装饰装修工程的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市场竞争较为充分。 2、行业进入壁垒 (1)业务资质壁垒 国家对建筑业企业实行比较严格的市场准入和资质审批、认定制度。政府根据各企业的经营业绩、资金、技术、人员、装备、生产安全等状况,核准其资质等级,核定其承揽业务的范围,并实行按年受审动态考核。从业资质对于市场准入会形成一定的壁垒。 (2)资金实力壁垒 建筑施工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大型设备与周转材料需求量大,且项目招标环节对投标企业的资金实力有较高要求。资金储备不足的企业往往难以获取大规模业务订单。因此,维持多项工程的顺利推进,要求企业必须具备充裕的流动资金支撑,资金实力为制约企业进入行业的关键壁垒。 (3)施工业绩、业务经验和品牌知名度壁垒 公司过往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管理经验及品牌知名度,是发包方选择合作伙伴的关键考量指标。在招投标过程中,客户倾向于选择经验丰富、行业口碑优良的企业,以保障工程质量与履约工期。随着行业的持续演进与规范化,缺乏品牌效应的企业将面临严峻的生存挑战,难以在市场中立足。因此施工业绩、业务经验和品牌知名度构成了进入工程施工行业的关键壁垒。 3、公司竞争对手情况 建筑行业的市场规模庞大,企业数量众多,行业内中小规模企业较多。建筑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截至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规模为 2,379.79亿元,总资产规模与公司总资产规模相近的部分建筑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如下(信息来自公开信息): (1)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建股份”)主要业务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设备制造及销售、设备吊装及运输、物资销售、以及工程技术服务等业务。陕建股份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钢结构、防水防腐保温、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路桥”)主要从事公路、铁路、房建、市政、港航等“大土木”领域基础设施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养护等全产业链,并重点参股了矿业、新材料、清洁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拥有 5个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四川路桥市场遍及全国 29个省市自治区和 20余个海外国家及地区。四川路桥的核心竞争力涵盖高速公路路面施工、深水大跨径及高山峡谷桥梁、复杂地质长大隧道等。 (3)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业务覆盖建筑工程、环境治理、工艺工程技术开发、勘察、设计及服务。通过持续创新和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多个工程领域的全过程服务和产业运营、资本运营,实现中国化学的持续发展。 (4)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建工”)主营业务包括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水电投资建设与运营。安徽建工发展成为以工程总承包为主,业务涵盖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市政、公路、桥梁、隧道、港口航道、机电设备安装、装饰、科研、设计、咨询、监理、房地产开发、建机建材、水力发电、劳务输出等为一体的跨行业、跨国经营的大型综合性建筑企业集团。目前,安徽建工主营业务为建筑工程和房地产开发,其中建筑工程包含房屋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 (5)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路桥”)以路桥工程施工与养护为主营业务,积极开拓市政、产业园区、城市片区综合开发、铁路、轨道交通、水利环保、土地整理、清洁能源等业务领域,市场开拓能力、抗风险能力持续加强。公司为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施工、设计“三特三甲”资质企业,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甲级资质等各类型资质。 (6)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隧道股份”)主要从事隧道、轨道交通、路桥、燃气及新能源、水务、地下空间等城市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投资、传统及智慧运营养护业务,同时还包括与施工业务相配套的盾构(含数字盾构)设备制造业务,此外隧道股份近年来还广泛涉足产业基金、融资租赁、保理等类金融业务,以及与智慧城市、智能交通相关的新兴数字信息业务。 (四)核电工程建设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竞争概况 核电工程业务主要涵盖核电站核岛、常规岛、BOP工程及其他核电站相关配套工程。鉴于核电产业的特殊性与极高的安全标准,该建设市场呈现显著的非完全竞争特征,行业准入壁垒较高,参与竞争的企业数量相对有限。 在核心的核岛建设领域,公司处于领先的市场地位,承建了国内绝大多数已建及在建核电站机组的核岛工程。由于核电工程对安全性要求极高,业主方在遴选承包商时,除综合考量管理水平、技术实力与建造成本外,丰富的核电建造经验也为核心筛选标准之一。 相较之下,常规岛与 BOP工程的建设难度及特殊要求低于核岛,因此国内参与竞争的企业较多,包括各大型建筑企业、火电建设企业等,市场竞争态势较为激烈。 2、行业进入壁垒 (1)建设经验壁垒 核电工程,尤其是核心的核岛工程,具有较高的特殊性与严苛的安全要求,必须采用先进、成熟或经充分试验验证的工艺与技术。因此,核电业主方在遴选承包商时,除综合评估管理水平、技术实力与建造成本外,是否具备丰富的核电工程建设经验已成为决定性的筛选指标。特别是日本福岛核事故之后,我国对核安全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业主方愈发倾向于选择具有成熟建造经验的承包商,以有效规避并降低核安全风险。 (2)技术壁垒 核电工程建设兼具技术密集与管理密集双重属性,高度依赖大量专有技术。 相关技术不仅须具备先进性与成熟度,且必须经过充分的工程实践验证,其积累往往依赖于长期的工程实践、持续的技术创新以及深度的国际合作。因此,常规工程建设企业受限于技术壁垒,短期内难以满足核电工程项目的严苛建设需求。 (3)核安全文化壁垒 核安全是指在核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期间,为保护人员、社会和环境免受可能的放射性危害所采取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的综合。“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是我国核电发展的方针,也是核电工程项目管理和控制的基本原则。 核电的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和施工单位等各方均需对合同范围内与核安全有关的活动承担相关的核安全责任。核安全文化的培育,必须经过长期的核电建造实践,通过制度、程序的严格执行,并将这些习惯转变为企业和员工的一种自觉行为。 核电建造企业必须通过核电工程建造质保体系的持续改进,形成精细分工、分层授权、集中管控的管理组织和具有行业特点的核安全施工保障和监督制度;优良核安全文化的形成是一个较长的过程,而且伴随时间的推移不断传承、发扬和改进。核安全文化已经成为进入核工程建造行业的重要软壁垒。 (4)资质与人才壁垒 与一般工程建设类企业相比,核电机组的核岛工程建设企业必须严格遵守IAEA标准和 HAF法规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督。建设企业从事与核安全相关的设备制造、安装业务时,必须具备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等资质许可。 核电建设企业需要大量的管理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且核电领域的人才培养周期较长,人才资源长期处于稀缺状态。在人员控制方面,国家核安全局对从事焊接操作、无损检测等的特殊工种人员实施考核取证制度。2012年IAEA工作报告指出“培养一名合格的核电建设者至少需要十年时间”,管理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已成为进入核电建设行业的重要壁垒。 (5)装备壁垒 承担核电工程建造业务,除了具备必要的现场技术、管理能力外,还需要具备较强的场外预制能力、采购控制能力和物项管理能力,并具有大量的专用建造设备及工装。当前,我国核电呈现多厂址、多机组建设的趋势,加之新一代先进核电技术的发展及安全高效建设核电的总体要求,核电工程建设领域对承包商的装备能力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总承包商必须具有大型模块预制设施、超大型起重运输设备、高精度检测测量设备、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统、全自动焊接设备及专用工装等,否则难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综上所述,我国核电工程建设行业存在较高的进入壁垒。 3、公司核电工程竞争对手情况 在核电工程建设领域,公司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核电站常规岛及电站辅助设施建造领域,参与竞争的企业较多,除公司外主要还有中国建筑下属的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能建下属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电建下属的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等国内企业,上述企业与公司占有核电站常规岛工程建造的主要市场份额。行业内其他主要企业如下: (1)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成立于 1952年,隶属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具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7项特级资质,以及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桥梁工程、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等各类资质共216项。 (2)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1956年,现隶属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可承接传统能源(气电、火电、水电、输变电等)、核电、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光伏、储能、氢能等);房屋建筑(新型城镇化、产业园区、公共建筑等);市政(城市道路、公路、综合管廊等);环保水务(生态环保、环境治理等)业务。 (3)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 1958年,隶属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拥有电力、建筑、市政、机电、公路等五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设备安装、环保、防水防腐保温、钢结构、桥梁、隧道等 6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及电力行业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等 50余项资质。 (4)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前身为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成立于 1952年,是中国电建集团的全资 A级子公司,拥有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电源工程类调试甲级资质、钢结构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一)核电工程建设领域优势明显,行业领先地位牢固 1、公司在核电工程建设领域占据领先地位 公司是我国核电工程建设领域历史最久、规模最大、专业一体化程度最高的企业,在国内核电工程市场长期占据领先地位。公司是全球唯一一家连续 41年不间断从事核电建造的领先企业,形成了能够支撑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已累计建设逾百台核电机组。 2、核安全文化理念深入人心,管理模式成熟、高效 公司充分认识到核电站的建设质量和可靠性对核电站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性,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核安全文化理念,核安全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通过完善安全生产体系,构建安全文化,严把安全关和质量关,让每一位员工都承担起保证安全的义务,向客户提供安全、优质、环保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在长期的核电工程建造过程中,通过制度、程序的严格执行,已将核安全文化转变为一种行动自觉,是公司有别于其他企业的重要特质。公司通过核电建造质保体系的持续改进,形成了精细分工、分层授权、集中管控的组织管理架构和具有自身特点的核安全施工保障和监督制度,核安全文化理念融入到核电建造的组织管理和员工日常行为之中,有效保证了工程建设相关的安全和质量活动都处于受控状态。(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