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龙城07 : 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6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债券代码:148404 债券简称:23龙城 07 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026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31日 ? 本息兑付日:2026年 8月 3日(因 2026年 8月 2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 债券摘牌日:2026年 8月 3日(因 2026年 8月 2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6年 8月 3日(因 2026年 8月 2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支付自 2025年 8月 2日至 2026年 8月 1日期间的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为保证本次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23龙城 07 3、债券代码:148404 4、发行人: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4亿元 6、债券期限:3年期 7、票面利率:3.15%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3年 8月 2日起至 2026年 8月 1日止。2024年至 2026年每年的 8月 2日为本期债券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5年 8月 2日至 2026年 8月 1日。 2、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3.15%,每手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 1,000元,派发利息为 31.50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31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和剩余全部本金。 4、本息兑付日:2026年 8月 3日(因 2026年 8月 2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5、债券摘牌日:2026年 8月 3日(因 2026年 8月 2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三、兑付、兑息办法 本公司已与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深圳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将在本次兑付日 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兑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年第 5号)的规定,自 2026年1月 1日起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五、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王家峰南街龙投大厦 13层-16层 联系人:康乐 联系电话:18035134208 (二)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22层 联系人:寇志博、郭若昆、黄海博、刘萌 联系电话:010-60837524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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