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兴城Y5 :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2026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30日 20:26:44 中财网
原标题:23兴城Y5 :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2026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债券代码:148401.SZ 债券简称:23兴城Y5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2026年付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券简称:23兴城Y5
? 债券代码:148401.SZ
? 债权登记日:2026年07月31日
? 最后交易日:2026年07月31日
? 付息兑付日:2026年08月03日(因2026年08月02日为
法定节假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债券摘牌日:2026年08月03日
? 计息期间:2025年08月02日至2026年08月01日

凡在2026年07月3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
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年07月31日卖出本期债券的
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将于 2026年 08月 03日支付自 2025年 08月 02日至
2026年08月01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

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三)债券简称:23兴城Y5
(四)债券代码:148401.SZ
(五)债券余额:人民币13.00亿元
(六)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N年
(七)当期票面利率:3.40%;
(八)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九)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计息期限:本期债券首个周期的计息期限自 2023
年08月02日至2026年08月01日。

(十二)付息日:本期债券首个周期的付息日为 2024年
08月02日至2026年每年的08月0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三)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
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
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十五)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按照《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发行结果公
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40%。每 10张“23兴城Y5”

(面值人民币 1,000元)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 1,034.00元
(含税),其中包含本金1,000元,利息34.00元(含税)。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兑付日、摘牌日及最后交易日
(一)债权登记日:2026年07月31日
(二)本息兑付日:2026年08月03日(因2026年08月
02日为法定节假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债券摘牌日:2026年08月03日(因2026年08月
02日为法定节假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最后交易日:2026年07月31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07月31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23兴城Y5”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
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
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
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
时足额将债券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
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税收事宜按照国家税务相关规定办理。


七、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濯锦东路99号
联系人:周铭
联系电话:028-85359705
(二)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33楼
联系人:蔡晓伟、康樊
联系电话:021-38032644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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