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川高K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524836.SZ 债券简称:26川高K3 债券代码:524805.SZ 债券简称:26川高KY1 债券代码:524761.SZ 债券简称:26川高K2 债券代码:524704.SZ 债券简称:26川高01 债券代码:524622.SZ 债券简称:26川高K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发生变动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二〇二六年七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12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一)事项进展 2026年6月,根据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关于部分二级子企业外部董事工作分工的通知》(蜀道司发〔2026〕280号),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为曾杰、黄仁义、王耿、陈欣。 (二)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曾杰,男,1967年10月生,中共党员,重庆交通学院桥梁工程专业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监理处合同部主任、副处长,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国道108线西昌段高速公路管理处副处长,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绵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四川绵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级董事。 黄仁义,男,1967年3月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学士,高级政工师,历任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信息中心副主任,四川巴广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四川巴广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其间兼任广安绕城公司董事,四川巴广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其间兼任四川营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广安绕城公司董事长,现任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级董事。 王耿,男,1974年2月生,中共党员,长沙理工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四川通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四川成自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管理部部长,其间先后兼任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总经理、四川广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四川广安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铁投广兴置地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总经理、四川铁投广兴置地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管理部部长,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其间兼任四川城乡技术服务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四川广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级董事。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公司相关人员变动属于正常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董事会、监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的有效性。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公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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