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002151):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6-039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斗星通”)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贯彻落实“云芯一体化”发展战略,顺利推进平台化管理,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502.00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芯与物(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与物”)少数股东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斗海松”)持有的芯与物5.8263%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的芯与物股权比例由59.3872%增加至65.2135%,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北斗海松29%股权并委派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潘国平担任北斗海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7,502.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55%。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的相关协议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本次交易前后,芯与物的股权结构如下:
北斗海松由公司与嘉兴海松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海松守正”)、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瑞世纪”)、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简称“北京经信局产促中心”)、北京北斗融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北斗融创”)共同出资设立,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基本信息如下:
北斗海松持有的芯与物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程序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芯与物掌握全栈自研GNSS核心技术,拥有91项专利、20项软件著作、8项集成电路布图,围绕极致功耗、极致尺寸、极致性能打造分层完整产品矩阵,形成了CC11、CC02、CC03三大系列分层的产品矩阵,可匹配各细分场景、不同层级客户的商业化落地诉求,构建起了核心竞争壁垒,已广泛应用于智能穿戴、智慧出行、智慧物联等领域。
2、北斗星通、芯与物最近三年又一期的业绩情况 单位:亿元
注2:同比减亏幅度=(上年亏损绝对值 ? 本年亏损绝对值)÷上年亏损绝对值×100%芯与物处于芯片研发、市场拓展期,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增长快速,业务亏损幅度收窄,盈利修复趋势明确且增速提升,整体经营持续向好。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质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芯与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6]第11090号),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芯与物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选择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经市场法的评估:在评估基准日芯与物净资产账面值为23,350.28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28,800.00万元,评估增值451.60%。 评估基准日至相关评估结果披露日期间,未发生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次交易价格以上述评估值为定价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芯与物每一元注册资本价格为28.25元,本次芯与物5.8263%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502.00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付款安排:公司于协议生效后十(10)个工作日内向北斗海松支付60%交易对价,芯与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40%交易对价。 2、交割日及股权权利、义务转移:北斗海松收到全部股权转让对价之日为本次交易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公司取得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所有权,有权就相应的标的股权享有或承担股东的一切权利或义务。交割日前芯与物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均由本次交易后的全体股东按照分配利润时所持芯与物股权比例享有。 3、交易双方应根据法律规定承担各自因本次交易所产生或与之相关的税费。 4、因本次交易所产生或与之相关的费用(如有),由各方自行承担。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是为了加强公司协同管理,促进技术研发等核心资源的高效整合,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公司落实“云芯一体化”战略,推进内部平台化管理。本次收购的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新的投资风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北斗海松发生关联交易额(含本次)为人民币7,502.00万元。 八、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交易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拟以人民币7,502.00万元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芯与物少数股东北斗海松持有的芯与物5.8263%股权。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4、关于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5、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6、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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