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控传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1 市申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会运行及履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至本说明签署日,公司共召开 30余次股东会,审议了包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制度、董事、监事等的任免、增资、修订《公司章程》、发行上市方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事项。公司历次股东会会议在程序、决议内容和签署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股东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董事会运行及履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 50余次董事会,审议了包括选举公司董事长、发行上市方案、制订公司治理制度、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在程序、决议内容和签署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董事会违反上述规定或超越股东会的合法授权范围行使职权的情况。 三、监事会运行及履职情况(取消前)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至发行人监事会取消前,公司共召开 20余次监事会, 审议了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发行上市方案等事项。公司历次监事会在程序、决议内容和签署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依法忠实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发行人于 2026年 3月 12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行人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四、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2名,其中包括 1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尽职尽责,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就需要发表的所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时,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决策有关重大事项,提供专业及建设性的意见,认真监督管理层的工作,对公司依照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截至本说明签署日,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良好,未发生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五、董事会秘书履职的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名,由曹敬煜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以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了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等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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