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605488):福莱新材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104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 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福莱新材”)实际控制人夏厚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市进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进取管理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或“世运电路”)转让其持有的14,999,52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67,488,240.00元。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协议转让后,夏厚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进取管理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22,370,78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0.79%。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实施完成及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1、交易背景 公司主营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受让方世运电路主营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双方拟围绕相关材料的技术开发、客户资源与商业应用开展协同合作,拓展下游应用场景的产业布局,实现优势互补与业务联动。 2、交易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为公司引入产业长期合作伙伴,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产品与技术优势,推动研发创新与商业化落地,提升双方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转让方1:夏厚君 转让方2:嘉兴市进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受让方”)目标公司: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1和转让方2为目标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双方统称为甲方或者转让方。 1.股份转让 1.1股份转让对价。经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一致,乙方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24.50元/股的价格受让甲方所持目标公司14,999,520股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当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次一交易日)目标公司股份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 1.2股份转让价款。按上述价格及转让股份数量,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367,488,240.00元。 2.付款 2.1在本协议签署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价款的10%,即人民币36,748,824.00元;向甲方1、甲方2账户支付的具体金额按照甲方1、甲方2各自实际转让股份数量的比例分配。 2.2在取得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盖章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价款的40%,即人民币146,995,296.00元;向甲方1、甲方2账户支付的具体金额2.3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价款50%,即人民币183,744,120.00元;向甲方1、甲方2账户支付的具体金额按照甲方1、甲方2各自实际转让股份数量的比例分配。 3.标的股份交割 3.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十(1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以及办理本次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的相关材料; 3.2甲方应在取得经上交所盖章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或其他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类似证明文件后十(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所要求的全部材料; 3.3双方确认,乙方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标的股份《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或其他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类似证明文件视为交割完成,获得上述法律文件之日为标的股份交割日。 (二)其他 协议转让受让方的锁定期承诺:受让方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不会减持标的股份。 四、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1、本次协议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莱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福莱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3、本次交易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实施完成及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