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士顿(301315):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其他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315 证券简称:威士顿 公告编号:2026-024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其他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茆婵娟女士、上海丛威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茆婵娟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545%),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545%)。 公司的其他股东上海丛威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丛威咨询”)持有本公司股份4,399,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9999%),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880,000 1.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三、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茆婵娟、丛威咨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来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基于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丛威咨询股份100股,本次丛威咨询减持后不会向实际控制人进行分配,不形成实际控制人减持。 5、茆婵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茆宇忠系兄妹关系,为茆宇忠的一致行动人,需共同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规定。 6、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股东茆婵娟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股东丛威咨询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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