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股份(60093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9月11日 00:03:38 中财网
原标题:华塑股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华塑股份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 增加金额 (万元)增加后 2026年度 预计金额 (万元)本年年初至 2026年8月底 与关联人累计 已发生的交易 金额(万元)本次预计金额增加 的原因
从关联方 采购产 品、商品淮北矿业集团(滁州)华 塑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大 榭分公司16,800.0022,500.007,207.58因区域煤炭供应紧 张,为了保障公司生 产稳定,需增加向关 联方的煤炭采购,进 而导致采购金额同 比上升,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相应上调。
 淮北矿业集团大榭能源 化工有限公司3,245.007,245.002,716.31 
 淮北矿业广聚物流产业 园运营有限公司7,000.0011,400.004,519.20 
 淮北矿业集团相城能源 有限公司2,500.006,500.003,960.40 
合计29,545.0047,245.0018,403.49  
注: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关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淮北矿业集团(滁州)华塑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大榭分公司
成立时间:2017-01-09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海华楼A座202室-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曹振东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肥销售;货物进出口;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房屋拆迁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淮北矿业集团(滁州)华塑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大榭分公司为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淮北矿业集团(滁州)华塑物流有限公司分公司。

2、淮北矿业集团大榭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761450065M
成立时间:2004-04-21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西楼412室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人:邱颖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金属矿石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肥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谷物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新鲜水果批发;农副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淮北矿业集团大榭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淮北矿业广聚物流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2MA8Q8KJA61
成立时间:2023-03-29
注册资本:22346.3025万元
企业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人:张道春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共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检验检测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保险代理业务;成品油批发;成品油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供应链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轮胎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林产品采集;润滑油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属矿石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淮北矿业广聚物流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淮北矿业集团相城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MA2NL26L1J
成立时间:2023-03-29
注册资本:4000万元
企业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276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人代表人:邱颖
主要经营范围:向煤化工、盐化工行业投资;煤炭、焦炭、兰炭、工矿配件、支护设备及配件、化工原料及制品(不含危险品)、木材、橡胶及制品、金属材料及制品、铁矿石、消防器材、纳米材料、电线电缆、机械电子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钢材、五金、家电、电子产品、针纺织品、食品、农副产品、羊毛及制品的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不含危险品);节能环保产品、水冷却设备、净水设备、废水处理设备、锅炉水处理设备、配件及水处理相关药剂的销售与安装;光伏发电设备、风力发电设备的销售与安装、维护及技术咨询;加工、销售、维修矿用电器配件及设备(不含特殊设备);耐磨材料、氧化铝陶瓷球的生产销售;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场地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淮北矿业集团相城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四家关联方均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经营管理规范,资信状况良好,具备与本次交易规模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结合自身日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作出的合理预计,上述关联方经营状况稳定,供应保障能力充足,能够满足公司原材料采购等业务开展需求,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新增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煤炭等产品、商品的采购。

(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要求。具体定价以同期市场中同品质煤炭的公开公允交易价格为基础,结合煤炭运输成本、供货周期、批量采购等实际因素,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不存在偏离市场公允水平定价的情况,整个定价过程透明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煤炭原材料的稳定需求,依托关联方充足的煤炭资源储备与稳定的供应能力,能够有效保障公司生产计划有序推进,避免因原材料供应波动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发行人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表决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会议审议表决后,通过该议案。本次增加额度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加额度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华塑股份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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