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特科技(30160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的核查意见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的核查意见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4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数量:首次授予价格分别由36.91元/股(授予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18.46元/股(授予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调整为26.25元/股(授予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13.08元/股(授予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由18.46元/股调整为13.08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2.4200万股调整为619.388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0.6050万股调整为154.8470 万股。前述调整事项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调整事项符合《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9 10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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