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帆传动(301023):职工董事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

时间:2026年09月11日 01:27:07 中财网
原标题:奕帆传动:关于职工董事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奕帆传动 公告编号:2026-074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董事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董事辞职的情况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董事丁海元先生的辞职报告。丁海元先生因公司工作调动辞去市场总监职务、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辞职后丁海元先生仍然在公司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丁海元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丁海元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丁海元先生将按照公司规定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职工董事的补选工作并及时披露。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丁海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长刘锦成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丁海元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0-83570668
联系传真:0510-83570698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堰联路88号
邮政编码:214174
电子邮箱:ir@yifanmotor.com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附件:丁海元先生简历
丁海元,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武汉科技大学经济学学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2016年11月-2017年2月任广州市明珠星投资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2017年2月-2019年10月任广州市格栅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分析师;2019年10月-2025年10月任广州市格栅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25年11月入职公司,任公司市场总监一职;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9月9日,任公司职工董事一职。丁海元深耕资本市场,熟练掌握《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上市公司内控体系搭建、内幕信息管理、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等合规事项,具备较强的风险识别、合规核查与法律风险研判能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海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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