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300726):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5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电子”)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湖南宏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宏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宏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3.35%。湖南宏微少数股东之一胥迁均先生现将其持有的304.83万元股权(占湖南宏微注册资本的6.85%)转让给包括宏达电子在内的6位股东,其中宏达电子以人民币1,583.6882万元的金额受让胥迁均先生所持湖南宏微的242.53万元股权(占湖南宏微注册资本的5.45%),其他5位股东以合计406.8190万元的金额受让胥迁均先生所持湖南宏微的62.3万元股权(占湖南宏微注册资本的1.40%)。 2026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湖南宏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胥迁均先生为公司原董事、原副总经理,由于其离任董事、副总经理至今未超过12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行为仍构成关联交易,此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股权交易后,宏达电子持有湖南宏微的股份比例由53.35%上升至58.8%,交易前后的股权变化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胥迁均,男,中国国籍,公司原董事、原副总经理(离任未满12个月),湖南宏微为宏达电子与胥迁均先生关联共同投资企业。胥迁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宏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11394031204N 3、成立时间:2014年8月28日 4、注册资本:4450万元 5、法定代表人:樊平 6、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2号 7、经营范围: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混合集成电路、微封装器件、电路模块、电源模块、电源组件以及其他电子器件和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湖南宏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湖南宏微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上述交易是以湖南宏微2026年7月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金额为基础,并将在正式出具审计报告后依照审计结果进行调整,经交易各方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胥迁均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股份转让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且已经足额实缴的湖南宏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242.53万股股份(“标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45%)以人民币1,583.6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同意出售且乙方同意购买标的股份,包括该标的股份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且甲方保证对标的股份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上述标的股份未设定任何留置权、抵押权及不存在权利限制、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三)上述股份转让中涉及的印花税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承担,所得税由甲方承担。 (四)标的股份的权益变更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标的股份及其全部附带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决策权、表决权、提案权、分红权等)全部转由乙方享有,并享有所持标的股份对应的权利,甲方不再享有以上标的股份在公司的权益。 (五)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交易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收购股权是由于胥迁均先生的工作变动因而对湖南宏微此前员工股权激励做出的调整,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及规划作出的谨慎决策,符合公司及湖南宏微的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标的公司账面净资产,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本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本年初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过其他关联交易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 2026年9月11日,公司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湖南宏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收购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整体战略规划的综合考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6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出席会议的各位委员认真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6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3、《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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