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600604):市北高新关于子公司拟出售地下车位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0604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6-034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出售地下车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发展”)拟向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出售位于寿阳路99弄24号地下车位(921个)(以下简称“寿阳路地下车位”),寿阳路地下车位建筑面积为56,461.83平方米,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75,770,880.00元(具体出售面积与金额以签署的《销售合同》为准)。 ? 鉴于市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市北发展向市北集团出售寿阳路地下车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市北发展、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市北物业”)与市北集团控股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市北发展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17号4层401室、江场三路219号1层101室、江场三路223号1-2层及江场三路223号3层301室出租给数据港用于其日常经营,合计交易金额人民币2,989.57万元。市北集团于2025年11月7日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聚能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能湾”)签订《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委托服务协议》,由市北集团支付2025年“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建设运营费用299.8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公司”)与市北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数通链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通链谷”)于2025年11月8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开创公司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298、308号101288 5 2 3 1,165.53 室、康宁路 弄 号 、 层出租给数通链谷,合计交易金额人民币 万元。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向上海云中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05亿元。市北集团于2026年1月4日向上海市北高新云盟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盟汇”)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3,990万元。新市北物业与市北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北上海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上海大酒店”)于2026年4月1日分别签订《驻场安保外包服务合同》《驻场保洁合同书》《工程服务外包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5,292,142.60元。市北集团于2026年8月20日向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云置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置禾”)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16,00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市北发展拟向市北集团出售位于寿阳路99弄24号地下1层车位1-116、118-229、231-236号车位;地下2层车位1-18、20-87、89-118、120-145、147-226、229-264、266-694号车位(921个),寿阳路地下车位建筑面积为56,461.83平方米,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75,770,880.00元(具体出售面积与金额以签署的《销售合同》为准)。 鉴于市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向市北集团出售地下车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出售地下车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孙中峰先生、卢醇先生和王晓丹女士在审议表决时已予以回避,其余4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且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根据国资监管规定,本次交易还需依法履行国资审批程序,最终交易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市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市北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4699646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中峰 注册资本:215,000万人民币 1999 04 07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16楼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市政工程,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在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北集团成立于1999年4月,由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为公司控股股东。 市北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类别:寿阳路99弄24号地下1层车位1-116、118-229、231-236号车位;地下2层车位1-18、20-87、89-118、120-145、147-226、229-264、266-694号车位(921个),为公司存量房地产存货,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拟出售的寿阳路99弄24号地下车位(921个),建筑面积为56,461.83平方米,寿阳路地下车位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上海加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拟出售地下车库事宜所涉及的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24号地下1、地下2层车库房地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加评报字(2026)第0322号),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结论依据市场法。评估对象为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24号地下1、地下2层车库房地产价值,评估范围为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24号地下1、地下2层车库,其中地下1层普通车位207个、地下1层微型车位4个、地下1层无障碍车位23个、地下2层普通车位478个、地下2层普通车位(人防)177个、地下2层微型车位24个、地下2层微型车位(人防)8个,共计921个车位,建筑面积合计为56461.83平方米。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原值为325,865,161.08元,账面净值为221,632,513.22元。评估结论:经评估,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6年7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75,770,88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柒仟伍佰柒拾柒万零捌佰捌拾元,评估增值54,138,366.78元,增值率24.43%。 基于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275,770,880.00元。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甲方:市北发展 乙方:市北集团 1、合同标的:甲方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24号地下1层车位1-116、118-229、231-236号车位;地下2层车位1-18、20-87、89-118、120-145、147-226、229-264、266-694号车位(921个),建筑面积为56,461.83平方米。 2、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购买该整体车位的总价款为人民币275,770,880.00元。 (1)首期付款: 乙方于2026年9月30日前(含),须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51%的价款,即人民币140,643,148.80元(含税价)。 (2)尾款支付: 乙方于2027年3月31日前(含),须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剩余49%的价款,即人民币135,127,731.20元(含税价)。 3、车位交付: 甲方定于2026年9月30日前(含)将该整体车位交付给乙方。该整体车位交付之日起,该整体车位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4、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足额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自乙方应付款之日第二天起算(含)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含),逾期超过30个自然日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价款的5%,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款项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价款不足赔偿的,乙方应予补足,甲方有权追索。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合同自通知送达(送达信息到达乙方地址即为有效送达)至乙方之日起解除。 除因不可抗力及乙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3.1条约定的日期内将该整体车位交付乙方使用,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价款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含)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含)。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该合同标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交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本次交易为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六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出售地下车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鉴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地下车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交易的价格在基于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出售地下车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孙中峰先生、卢醇先生和王晓丹女士在审议表决时已予以回避,其余4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出售地下车位的具体需求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文件。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市北高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根据国资监管规定,本次交易还需依法履行国资审批程序,最终交易以合同签订为准。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市北发展、新市北物业与数据港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市北发展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17号4层401室、江场三路219号1层101室、江场三路223号1-2层及江场三路223号3层301室出租给数据港用于其日常经营,合计交易金额人民币2,989.57万元。 (二)2025年1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委托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聚能湾与市北集团签订《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委托服务协议》,由市北集团支付2025年“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建设运营费用299.80万元。 (三)2025年1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开创公司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298、308号101室、康宁路288弄5号2、3层出租给数通链谷,合计交易金额人民币1,165.53万元。 (四)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云中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05亿元。 (五)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业投资”)、控股股东市北集团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向云盟汇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7,500万元,泛业投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7,500万元,市北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本次借款期限为自2024年12月17日起至2029年12月16日止,本金可分次发放,借款到期日不变。市北集团于2025年2月5日向云盟汇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2,370万元、于2026年1月4日向云盟汇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3,990万元。 (六)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外包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北上海大酒店委托,新市北物业为北上海大酒店提供安保外包服务、保洁外包服务及工程维修服务,总金额为人民币5,292,142.60元。 (七)2026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云投资”)、市北集团拟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向云置禾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欣云投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市北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市北集团于2026年8月20日向云置禾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16,000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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