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世嘉科技(002796):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9月12日 22:01:26 中财网
原标题:世嘉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8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以下简称“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拟预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0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2026-023
告编号: )。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关于光大银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发特”)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波发特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光大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苏光新保T2026029),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000万元及由此而产生的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5.保证期间: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公司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关于民生银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鉴于波发特前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即将到期,现拟继续向其申请4,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将在此授信额度内为波发特提供4,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与民生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HT26000281567001号),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4.保证范围:担保合同约定的最高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5.保证期间: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公司对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3)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签署的担保协议金额合计人民币38,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4.8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4.7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17,903.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0.7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1.4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与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分别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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