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00122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6-065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桂方晓先生、吴晋先生、王勇先生、薛健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11日以口头及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1.1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9月14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3.35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基准日前(不含定价基准日当天)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价格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照经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1.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10,706,638股,发行数量系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对象为宁波永泰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泰投资”),永泰投资系董事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控制的合伙企业,关联董事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回避表决。经其余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确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确定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永泰投资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本次发行对象为永泰投资,永泰投资系董事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控制的合伙企业,关联董事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回避表决。经其余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4、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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