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茵生态(002887):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绿茵转债转股价格

时间:2026年09月12日 23:01:38 中财网
原标题:绿茵生态: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绿茵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绿茵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内容提示:
1、截至2026年9月11日,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触发“绿茵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绿茵转债”转股价格。

3、本次向下修正“绿茵转债”转股价格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绿茵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绿茵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12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71,200万元,并于2021年5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绿茵转债”,债券代码:127034。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1年11月11日至2027年4月29日止。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绿茵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2.38元/股。

1、由于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绿茵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3年5月31日起调整为12.04元/股。

2、由于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绿茵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4年5月31日起调整为11.79元/股。

3、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2024年6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自2024年6月12日起,绿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1.76元/股。

4、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绿茵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5年6月6日起调整为11.51元/股。

5、由于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绿茵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6年6月4日起调整为11.21元/股。

二、“绿茵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6年9月11日,公司股票已触发“绿茵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股价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绿茵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下修正“绿茵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议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绿茵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如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绿茵转债”的转股价格(即11.21元/股),则“绿茵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绿茵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绿茵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前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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