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衡药业(00243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6-053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2026 09 11 15:0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B 2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 区裕华路融慧园 号楼一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臻宇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48人,代表股份总数323,778,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520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48人,代表股份323,778,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5201%。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1,940人,代表股份48,044,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546%。 ⑵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⑶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王龙海律师、方洪全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王龙海律师、方洪全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由此做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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