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恩捷股份(002812):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9月12日 23:06:47 中财网
原标题:恩捷股份: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6
( )刊登的《关于公司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217号)。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荆州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127XY260817T00010901),对下属子公司湖北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恩捷”)向招行荆州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以下简称“交行玉溪分行”)签订C260826GR5343089
《保证合同》(编号: ),对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塑胶”)向交行玉溪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担保权人主债权额度担保额度担保合同内容
湖北恩捷招行荆州 分行10,000.0010,000.001、担保人:公司。
被担保人担保权人主债权额度担保额度担保合同内容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①授信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 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 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 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② 就循 环授信而言,如授信人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 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本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 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或其 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 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③授信人在授信期间内为授信申请人办理新贷偿还、转化旧 贷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论该等旧贷、信用证、 保函、票据等业务发生在授信期间内还是之前),本保证人确认 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其担保责任范围。④授信申请人申请叙做进 口开证业务时,如在同一笔信用证项下后续实际发生进口押汇, 则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占用同一笔额度。即发生进口 押汇业务时,信用证对外支付后所恢复的额度再用于办理进口押 汇,视为占用原进口开证的同一额度金额,本保证人对此予以确 认。 4、担保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 款或其他融资或授信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 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 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红塔塑胶交行玉溪 分行3,000.003,000.00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
被担保人担保权人主债权额度担保额度担保合同内容
    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担保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 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 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 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 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 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 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 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5.60%;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719,093.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146.04%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招行荆州分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公司与交行玉溪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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