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002938):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原标题:鹏鼎控股: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 202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前身富葵精密组件(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公司”)系由CoppertoneEnterprisesLimited(中文名:华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葵公司”)出资组建而成,并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外经贸粤深外资证字【1999】0120号文批准,于1999年4月29日正式成立的企业。原公司批准的经营期限为50年,华葵公司持有原公司100%的股权,原公司注册资本为美元2,100,000元。 于2003年12月4日,经原公司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原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美元10,000,000元,全部由华葵公司以现金投入。本次增资后,原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美元12,100,000元,原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于2006年2月23日,经原公司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原公司以其2002年度、2003年度、2004年度以及部分2005年度的累计税后未分配利润提取储备基金及职工奖福基金后,转增注册资本美元12,000,000元。本次增资后,原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美元24,100,000元,原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于2007年4月28日,经原公司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原公司以其2005年度剩余税后未分配利润以及部分2006年度的税后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美元30,000,000元。本次增资后,原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美元54,100,000元,原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于2007年8月30日,经原公司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原公司以其2006年度剩余税后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美元21,100,000元。本次增资后,原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美元75,200,000元,原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于2008年11月4日,经原公司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同意华葵公司将其持有的原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注册于香港的PacificStandEnterprisesLimited(中文名:福成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成公司”),本次股权变更后,福成公司持有原公司100%的股权。 财务报表附注 202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续) 于2009年9月14日,经原公司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原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美元35,000,000元,全部由福成公司以现金投入。本次增资后,原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美元110,200,000元,原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于2010年7月14日,华葵公司与福成公司分别经决议审议通过,福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股权转回给华葵公司,本次股权变更后,华葵公司持有原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双方一致同意,由华葵公司全额返还福成公司实际已投入增资款美元30,000,000元,并由华葵公司履行剩余美元5,000,000元的增资义务。 于2010年11月10日,经原公司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原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美元30,850,000元,全部由华葵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投入。本次增资后,原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美元141,050,000元,原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于2011年5月20日,经原公司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原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美元35,000,000元,全部由华葵公司以现金投入。本次增资后,原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美元176,050,000元,原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于2016年9月25日,经原公司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华葵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股权转让给MaycoIndustrialLimited(中文名:美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港实业”)。本次转让后,美港实业持有原公司100%的股权。 于2016年12月,经原公司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美港实业以及PacificFairInternationalLimited(中文名:集辉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辉国际”)将分别以其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对原公司进行增资。其中,美港实业以其持有的宏启胜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启胜”)以及宏群胜精密电子(营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群胜”)的100%股权出资,认购原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美元40,919,700元以及美元672,800元;集辉国际以其持有的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鼎”)以及裕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鼎”)的100%股权出资,认购原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美元15,671,700元以及美元5,458,500元。本次增资后,原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美元238,772,700元,其中:美港实业出资为美元217,642,500元,持有原公司91.15%的股权;集辉国际出资为美元21,130,200元,持有原公司8.85%的股权。 财务报表附注 202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续) 于2017年2月14日,经原公司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原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美元26,254,888元,由深圳市长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益投资”)投入美元1,646,505元;深圳市振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振碁投资”)投入美元1,140,610元;深圳市亨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亨祥投资”)投入美元1,198,146元;深圳市益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益富投资”)投入美元2,423,598元;深圳市信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群投资”)投入美元2,198,774元;深圳市得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得邦投资”)投入美元1,167,907元;JovialLimited(中文名:悦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沣”)投入美元5,752,174元;TechniqueInvestmentsLimited(中文名:德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乐投资”)投入美元10,727,174元。 于2017年2月28日,长益投资、振碁投资、亨祥投资、益富投资、信群投资、得邦投资、悦沣以及德乐投资完成了对原公司的增资。本次增资后,原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美元265,027,588元,其中:美港实业出资为美元 217,642,500 82.1207% 元,持有原公司 的股权;集辉国际出资为美元 21,130,200元,持有原公司7.9728%的股权;长益投资出资为美元1,646,505元,持有原公司0.6213%的股权;振碁投资出资为美元1,140,610元,持有原公司0.4304%的股权;亨祥投资出资为美元1,198,146元,持有原公司0.4521%的股权;益富投资出资为美元2,423,598元,持有原公司0.9145%的股权;信群投资出资为美元2,198,774元,持有原公司0.8296%的股权;得邦投资出资为美元1,167,907元,持有原公司0.4407%的股权;悦沣出资为美元5,752,174元,持有原公司2.1704%的股权;德乐投资出资为美元10,727,174元,持有原公司4.0476%的股权。 根据原公司2017年4月28日的董事会决议以及发起人协议,原公司决定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原公司2017年2月28日(“股份制改制审计基准) 日”的资产负债表,原公司截至股份制改制审计基准日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8,840,118,084.49元,该资产负债表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17年4月28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1722号审计报告。原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后的注册资本和股本为人民币1,868,277,149元,每股面值1元,共计1,868,277,149股,由原公司股份制改制审计基准日的所有者权益中人民币1,868,277,149元折股,剩余未折算为股本的所有者权益人民币6,971,840,935.49计入资本公积。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31日出具的普华永道验字(2017)第55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5月24日止,原公司已经完成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获得新的营业执照,且已根据董事会决议以及发起人协议进行会计处理,正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续) 于2017年6月1日,经本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2,010,585元,由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兼善鹏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兼善鹏诚”)投入人民币123,764,705元;秋实兴本(天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秋实兴本”)投入人民币23,529,411元;武汉成业联股权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武汉成业联”)投入人民币14,300,000元;上海盛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歌”)投入人民币2,352,941元;GreatBenevolenceInvestmentLimited(中文名:兼善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BI”)投入人民币24,031,764元;YifoxManagementLimited(中文名:毅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富管理”)投入人民币24,031,764元。 于2017年6月23日,兼善鹏诚、秋实兴本、武汉成业联、上海盛歌、GBI以及毅富管理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增资。本次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080,287,734元,其中:美港实业出资为人民币1,534,242,198元,持有本公司73.7514%的股权;集辉国际出资为人民币148,954,568元,持有本公司7.1603%的股权;德乐投资出资为人民币75,619,803元,持有本公司3.6351%的股权;悦沣出资为人民币40,549,195元,持有本公司1.9492%的股权;益富投资出资为人民币17,084,836元,持有本公司0.8213%的股权;信群投资出资为人民币15,499,968元,持有本公司0.7451%的股权;长益投资出资为人民币11,606,821 0.5579% 元,持有本公司 的股权;亨祥投资出资为人民币 8,446,173元,持有本公司0.4060%的股权;得邦投资出资为人民币8,233,007元,持有本公司0.3958%的股权;振碁投资出资为人民币8,040,580元,持有本公司0.3865%的股权;兼善鹏诚出资为人民币123,764,705元,持有本公司5.9494%的股权;秋实兴本出资为人民币23,529,411元,持有本公司1.1311%的股权;武汉成业联出资为人民币14,300,000元,持有本公司0.6874%的股权;上海盛歌出资为人民币2,352,941元,持有本公司0.1131%的股权;GBI出资为人民币24,031,764元,持有本公司1.1552%的股权;毅富管理出资为人民币24,031,764元,持有本公司1.1552%的股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8月6日出具的《关于核准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52号文)的核2018 9 18 1 准,本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每股面值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231,143,082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11,430,816股。 根据本公司2021年4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5月12日2020 2021 6 15 28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 年 月 日为授予日,向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10,045,000股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收到的出资额与股本之间的差异155,094,800元确认为资本公积。本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财务报表附注 202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续) 根据本公司2022年3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4月18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320,000股,回购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21,155,816股。 根据本公司2023年3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4月25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718,000股,回购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20,437,816股。 根据本公司2024年3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4月24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及1名考核条件未达标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156,000股,以及249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由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而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21,000股,回购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18,560,816股。 根据本公司2025年4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及1名考核条件未达标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74,000股,以及242名在职激励对象第四个解除限售期由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而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335,800 2024 性股票 股,回购注销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100,000股,回购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18,051,016股。 本公司之母公司为美港实业,最终控制方为臻鼎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鼎控股”)。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包括研究、生产、开发和销售自动化设备及其零配件、精密模具及其零件、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仪表元器件、各类印制电路板、电子信息产品板卡;电子信息产品及其板卡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 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汽车配件研发、制造和销售;环保咨询服务;仓储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六。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续)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30日批准报出。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附注二(10))、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二(11))、投资性房地产及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摊销(附注二(13)、(14)、(17)、(26))、开发支出资本化的判断标准(附注二(17))、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二(23))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详见附注二(28)。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情况和生产经营特点,基于事项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综合判断相关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其中,根据该事项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综合判断性质的重要性;根据该事项相关的金额及其占各项目金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关键财务指标的比重综合判断金额的重要性。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4)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续) 项目 重要性标准 账龄超过1年且逾期的重要往来款项 单笔账龄超1年且逾期的往来款项金额超过税前利润5%存在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 少数股东损益金额占合并净利润的15%以上重要的联营企业 单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超过集团净资产15%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单项在建工程预算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5)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中国大陆境内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集团下属中国大陆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主要为美元、新台币、泰铢及印度卢比等。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6) 企业合并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本集团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当相关子公司被处置并丧失控制权时,上述内部交易损益得以实现,本集团相应调整处置子公司的当期损益。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本集团自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处取得少数股东持有的对该子公司全部或部分少数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子公司的资产、负债仍以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反映。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的金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折算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当期的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当期的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a) 金融资产 (i) 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 分类和计量(续)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债务工具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 分类和计量(续) 权益工具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于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ii) 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应收租赁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租赁款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 减值(续)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按照单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各类金融资产,其信用风险特征与该类中的其他金融资产显著不同。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组合 销售客户,以初始确认时点作为账龄的起算时点 其他应收款组合 押金和保证金等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和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此以外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和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集团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a) ( ) 金融资产续 (iii) 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借款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1) 存货 (a) 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自制半成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b)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c)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且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的存货,本集团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根据库龄、保管状态、历史销售折扣情况及预计未来销售情况等因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d)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12)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为: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a) 投资成本确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初始投资成本。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公司财务报表的投资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本集团向被投资单位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本集团在公司财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对有关未实现的收入和成本或资产处置损益等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并相应调整投资收益;对于被投资单位向本集团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本集团在公司财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对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并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c)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d)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9))。 投资性房地产 (13)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以出租为目的的建筑物,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计提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24.75 房屋建筑物及相关土地使用权 年 - 4.04%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9))。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4) 固定资产 (a)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计算机及电子设备以及其他设备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 - 土地 不限 1.94%-20.00% 房屋及建筑物 5-51年 0%或1% 9.90%-50.00% 机器设备 2-10年 0%或1% 9.90%-50.00% 运输工具 2-10年 0%或1%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 2-10年 0%或1% 9.90%-50.00% 6.60%-33.33% 其他设备 3-15年 0%或1%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c)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19)) 二 。 (d)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9))。 (16) 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17)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和客户关系等,以成本计量。 (a)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b) 软件 软件按预计使用年限1-5年平均摊销。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c) 客户关系 客户关系是在企业合并过程中确认的无形资产,系本集团由于承接被收购单位的业务获得的客户资源。客户关系以收购时的公允价值入账,并按其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d) 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e) 研究与开发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主要包括本集团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耗用的材料、研发部门职工薪酬、研发使用的设备及软件等资产的折旧摊销、研发相关的修理费等支出。 为研究印制电路板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印制电路板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 印制电路板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 管理层已批准印制电路板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 ? 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印制电路板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 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印制电路板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以及 ? 印制电路板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f) 无形资产减值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9))。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8) 长期待摊费用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19) 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0)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等。 (a)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0) 职工薪酬(续) (b) 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c)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应付职工薪酬。 (21)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2) 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2) 股份支付(续)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并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最终未能达到可行权条件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该可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本集团修改股份支付计划条款时,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团根据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集团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本集团按照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核算;如果本集团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核算时不予以考虑,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如果本集团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如果本集团需要按事先约定的回购价格回购未解锁而失效或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本集团按照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确认负债及库存股。 (23) 收入 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a) 销售商品 本集团生产各类印制电路板产品并销售予各地客户。本集团的销售模式主要分为发货仓模式和工厂直出模式两种,两种模式下收入确认方法分别如下:在发货仓模式下,本集团根据客户订单生产出产品后,将产成品运送至发货仓,通常由本集团委托物流公司对发货仓货物进行管理。客户根据需求并经本集团同意后来发货仓领货,当客户领用产品后,本集团根据领货情况确认收入。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3) 收入(续) (a) 销售商品(续) 在工厂直出模式下,根据销售合同及订单约定,本集团需要将印制电路板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交货点,在客户验收且双方签署货物交接单后确认收入。 本集团给予客户的信用期通常为45-90天,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b) 租金收入 本集团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 (24)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若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4) 政府补助(续) 本集团收到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直接收取的财政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6)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等。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本集团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6)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 本集团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本集团将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当租赁发生变更时,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并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作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7)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集团主要业务为从事研究、生产、开发和销售各类印制电路板。而本集团在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要求方面并未对上述业务进行区分,管理层在复核内部报告、决定资源配置及业绩评价时,亦认为无需对上述业务的经营成果进行区分。本集团未区分不同的经营分部,无需列示分部报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a) 采用会计政策的关键判断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判断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i)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集团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集团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b)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i) 存货可变现净值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估计售价减去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金额确定。该等估计系根据库龄、保管状态、历史销售折扣情况及预计未来销售情况等因素作出。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b)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续) (ii) 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如附注三(2)所述,本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向相关政府部门重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根据以往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到期后重新认定的历史经验以及该等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本集团认为该等子公司于未来年度能够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而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其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倘若未来部分子公司于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未能取得重新认定,则需按照25%的法定税率计算所得税,进而将影响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所得税费用。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集团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在确定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时间和金额时,需要运用估计和判断。 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iii) 股份支付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的权益工具,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及对某些特定情形作出最佳判断。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b)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续) (iv) 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无形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预计使用寿命是管理层基于对同类资产历史经验并结合预期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当以往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时,则相应调整未来期间的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 (v) 长期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当减值测试结果表明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附注四(9)、附注四(13)、附注十四(3))。 当本集团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可收回金额时,由于相关地区所处的经济环境的发展存在不确定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中所采用的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及税前折现率亦存在不确定性。 如果管理层对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增长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增长率低于目前采用的增长率,本集团可能需对相关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集团可能需对相关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集团可能需对相关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增长率和毛利率高于或实际税前折现率低于管理层的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损失。 (29)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5年发布了若干《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9)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续) 2025 12 19 此外,财政部于 年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并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及本公司预计执行该解释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 税项 (1)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a) 应纳税所得额 15%、16.5%、 17%、 20%、 22%及25% 增值税(b)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 5%、6%、9%及 13% 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 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7% 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及免抵的增值税税额 教育费附加 缴纳及免抵的增值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及免抵的增值税税额 2% (a)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37号)等相关规定,本集团部分子公司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的期间内,新购买的低于500万元的设备可于资产投入使用的次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本公司之子公司鹏鼎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鹏鼎”)系设立于中国香港的企业,依据当地税法的规定,该公司适用的利得税税率为16.5%。 本公司之子公司鹏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鹏鼎”)系设立于中国台湾的企业,依据当地所得税法的规定,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0%。 本公司之子公司AvarySingaporePrivateLimited系设立于新加坡的企业,依据当地所得税法的规定,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7%。 本公司之子公司AvaryTechnology(India)PrivateLimited系设立于印度的企业,依据当地所得税法的规定,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业,依据当地所得税法的规定,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0%。 三 税项(续) (1)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续): 本公司之子公司鹏鼎物业管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物业”)适用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b)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本集团下属位于中国大陆的子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 (2) 税收优惠 (a) 2024年12月,本公司经过复审后取得由深圳市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44206929),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24年度:15%)。 (b) 2022年10月,本公司的子公司宏启胜经过复审后取得由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13000771),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2025年10月,宏启胜再次通过了复审认定,并获得了更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513000044),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宏启胜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24年度:15%)。 (c) 2023年11月,本公司的子公司庆鼎经过复审后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以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2000685,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庆鼎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24年度:15%)。 (d) 2025年12月,本公司的子公司无锡华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华阳”)经过复审后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以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5%。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 39,300.81 52,982.81 银行存款 11,997,452,291.53 13,465,553,142.47 其中:存期在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140,576,000.00 71,884,000.00其他货币资金 9,639,272.36 1,323,902.71 应收利息 24,863,624.64 30,022,335.89 12,031,994,489.34 13,496,952,363.8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 3,211,769,908.44 5,372,007,208.32 2025 12 31 974,568.76 ( 2024 于 年 月 日,其他货币资金 元为海关保证金存款于 年12月31日:1,069,768.75元),8,664,703.60元为存出证券投资款(于2024年12月31日:254,133.96元)。 (2) 应收票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132,068,509.72 银行承兑汇票(i) 70,185,423.65 12,344,657.54 商业承兑汇票 - (433,239.32) 减:坏账准备 (210,556.26) 143,979,927.94 69,974,867.39 (a)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b)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i) 2025年度,本集团下属子公司无锡华阳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背书,且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故将该子公司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附注四(4))。 (c) 坏账准备 本集团的应收票据均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产生,无论是否存在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6,091,308,860.64 5,786,155,915.60 减:坏账准备 (18,181,001.57) (17,333,857.33) 6,073,127,859.07 5,768,822,058.27 (a)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 6,091,308,860.64 5,786,155,915.60 (b) 于2025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汇总分析如下:占应收账款余额 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总额 4,048,821,109.53 (12,146,463.33) 66.47% (c) 坏账准备 本集团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i) 6,091,308,860.64 100.00% (18,181,001.57) 0.30% 6,073,127,859.07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i) 5,786,155,915.60 100.00% (17,333,857.33) 0.30% 5,768,822,058.27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续) (c) 坏账准备(续) (i)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组合-销售客户: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 金额 失率 金额 未逾期 6,091,308,860.64 0.30% (18,181,001.57)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 金额 失率 金额 未逾期 5,786,155,915.60 0.30% (17,333,857.33) (ii) 2025年度集团净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1,129,241.91元,无收回或转回重要的应收账款金额。 (d) 2025年度本集团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2024年度: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780,459.99元,坏账准备金额为2,780,459.99元)。 (e) 本集团专注于为印制电路板行业优质客户提供高质量、定制化的产品。2025年度及2024年度,本集团对前五名客户或客户集团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45%和91.23%,客户集中度较高。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应收款项融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39,453,938.12 -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无锡华阳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背书,且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故将该子公司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25年度本集团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且其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其他方,相应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账面价值为12,240,567.10元(2024年度:无)。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特征类似,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承兑汇票。此外,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本集团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相关金额为118,718.16元(2024年12月31日:无),计入当期损益118,718.16元(2024年度:无)。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为 36,066,801.87元,均已终止确认。 2025年度本集团不存在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的核销情况(2024年度:无)。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预付款项 (a) 预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98.92% 一年以内 236,029,758.23 205,522,477.69 99.01% 0.38% 一到二年 902,375.90 1,334,224.27 0.64% 二到三年 0.43% 1,037,446.84 1,400.00 0.00% 0.27% 三年以上 638,991.21 725,732.58 0.35% 238,608,572.18 100.00% 207,583,834.54 100.00% 于2025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2,578,813.95元(2024年12月31日:2,061,356.85元),其中主要为预付材料采购款项,因为所采购产品尚未到货,该款项尚未结清。 (b) 于2025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分析如下: 占预付款项 金额 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102,765,792.43 43.07%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其他应收款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应收产能保证金 100,000,000.00 - 应收退税款 72,452,506.99 94,447,927.58 应收关联方款项(附注七(6)(b)) 61,747,405.25 161,721,765.95 应收废料款 13,268,025.79 6,800,074.18 其他 6,131,423.81 1,602,616.18 253,599,361.84 264,572,383.89 减:坏账准备 (245,299.67) (29,869.73) 253,354,062.17 264,542,514.16 本集团不存在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将款项归集于其他方并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情况。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 253,599,361.84 264,572,383.89 (b) 损失准备及其账面余额变动表 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按类别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i) 172,452,506.99 68.00% - - 172,452,506.99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ii) 81,146,854.85 32.00% (245,299.67) 0.30% 80,901,555.18 253,599,361.84 100.00% (245,299.67) — 253,354,062.17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i) 254,447,927.58 96.17% - - 254,447,927.58 按组合计提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其他应收款(续) (b) 损失准备及其账面余额变动表(续) 第一阶段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合计 (组合) (单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2024年12月31日 10,124,456.31 (29,869.73) 254,447,927.58 - (29,869.73) 本年净新增/(减少) 的款项 71,022,398.54 - (81,995,420.59) - - 本年计提坏账 — (214,547.76) — - (214,547.76)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882.18) - - (882.18) 2025年12月31日 81,146,854.85 (245,299.67) 172,452,506.99 - (245,299.67) (i)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未来12个 未来12个 月内预期信 月内预期信 账面余额 用损失率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用损失率 坏账准备 应收产能保 证金 100,000,000.00 - - - - - 应收退税款 72,452,506.99 - - 94,447,927.58 - - 应收投资款 - - - 160,000,000.00 - - 172,452,506.99 - 254,447,927.58 - (ii)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均处于第一阶段,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未来12个 未来12个 月内预期信 月内预期信 账面余额 用损失率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用损失率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组合 81,146,854.85 0.30% (245,299.67) 10,124,456.31 0.30% (29,869.73)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其他应收款(续) (c) 2025年度,本集团无重大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无重要的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 (d) 于2025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占其他应收款 性质 余额 余额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应收产能保证金 公司 100,000,000.00 39.43% - 淮安税务局 应收退税款 62,348,853.84 24.59% - 曜鼎环能科技(淮安)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曜鼎淮安”) 应收废料款 38,403,132.00 15.14% (115,209.39)曜鼎环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曜鼎深圳”) 应收废料款 13,452,691.84 5.30% (40,358.07)新北市国税局税捐处 应收退税款 10,091,845.22 3.98% - 224,296,522.90 88.44% (155,567.46)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 存货 (a) 存货分类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031,117,499.40 (33,479,293.76) 997,638,205.64 在产品 917,256,937.66 (20,642,926.18) 896,614,011.48 库存商品 1,558,179,397.46 (63,193,197.53) 1,494,986,199.93 自制半成品 434,434,269.88 (16,962,063.60) 417,472,206.28 3,940,988,104.40 (134,277,481.07) 3,806,710,623.33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760,375,360.89 (38,318,728.22) 722,056,632.67 在产品 676,461,238.24 (24,236,907.47) 652,224,330.77 库存商品 1,754,404,674.49 (62,646,165.58) 1,691,758,508.91 自制半成品 316,112,772.77 (26,608,877.53) 289,503,895.24 3,507,354,046.39 (151,810,678.80) 3,355,543,367.59 (b) 存货跌价准备分析如下: 2024年 2025年 12月3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外币报表 计提 转回/转销 折算差异 原材料 (38,318,728.22) (33,868,083.46) 38,318,728.22 388,789.70 (33,479,293.76)在产品 (24,236,907.47) (20,671,306.36) 24,236,907.47 28,380.18 (20,642,926.18)库存商品 (62,646,165.58) (59,363,245.05) 58,384,760.63 431,452.47 (63,193,197.53)自制半成品 (26,608,877.53) (16,971,633.38) 26,608,877.53 9,569.78 (16,962,063.60)(151,810,678.80) (130,874,268.25) 147,549,273.85 858,192.13 (134,277,481.07)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 存货(续) (b) ( ) 存货跌价准备分析如下续: (i) 其中,按库龄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 计提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一年以内 3,885,301,427.00 2.02% (78,590,803.67) 3,461,573,918.02 3.06% (106,030,550.43)一到二年 55,686,677.40 100.00% (55,686,677.40) 45,780,128.37 100.00% (45,780,128.37)3,940,988,104.40 (134,277,481.07) 3,507,354,046.39 (151,810,678.80)(c) 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