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光电(00269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2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668号公司会议室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田明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0名,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6,708,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名,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0,977,8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投票的股东18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5,730,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85人,代表股份75,735,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4人,代表股份75,730,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41%。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陈策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