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业股份(30062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4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房庆海先生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9:15至15:00。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228号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66,062,2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5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5,229,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5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833,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代表股份3,65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817,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4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833,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4%。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82,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17%;反对649,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31%;弃权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912%;反对649,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897%;弃权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9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李团结律师、李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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