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风(30104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6-047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兴路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清泉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4名,所持(代表)股份数48,350,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103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48,264,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9771%。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20名,所持(代表)股份数85,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63%。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或代理人)共20名,所持(代表)股份数85,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63%。 (5)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黄贞、黄施羽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绿岛风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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