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科技(00077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马瀛先生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珠江路501号公司会议室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05,796,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93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8人,代表股份3,139,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89%。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388人,代表股份3,139,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89%。 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伟、巨婷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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