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002049):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1-6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原标题:紫光国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1-6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及2026年1-6月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目 录 一、审阅报告 1—2页 二、审阅报告附件 1、合并资产负债表 3—4页 2、合并利润表 5页 3、财务报表附注 6—130页 审 阅 报 告 [2026]京会兴专字第 00020058号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 光国微”)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2026年6月30日的备考合并资 产负债表,2025年度、2026年1-6月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 财务报表附注。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紫光国微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一财务报表审阅》 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紫光国微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备考 合并财务报表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 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我们提醒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关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 注二对编制基础的说明。本报告仅供紫光国微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目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申报文件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披露、提及或引用本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本段内容不影响已经发布的审阅意见。 0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1 (特殊普通合伙)(盖章)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2 二○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及2026年1-6月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及拟实施的重组方案 1. 公司基本情况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简称“本集团”)系2001年8月17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股办(2001)88号文批准,由唐山晶源裕丰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成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5]18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05年6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 2018年4月19日经过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本公司名称由原“紫光国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为: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13,81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849,515,732股,总股本849,629,544股。 本集团属电子信息行业,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芯片设计、服务、销售业务,为客户提供高可靠高安全的芯片产品及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移动通信、金融、政务、汽车、工业、物联网等多个领域。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911302006010646915;法定代表人为陈杰;注册地址为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玉田镇玉月路1008号。 2. 拟实施的重组方案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生效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在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不予考虑。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南昌建恩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广盟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瑞芯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建投华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14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瑞能半导100%股(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买瑞能半导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90,000.00万元,其中现金对价38,000.00万元,占本次交易对价的20.00%;股份对价152,000.00万元,占本次交易对价的80.00%。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出具中联沪报字[2026]第48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本次交易瑞能半导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90,000.00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瑞能半导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90,000.00万元,其中股份支付部分为152,0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61.75元/股,发行股数为24,615,377股,现金支付部分为38,0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瑞能半导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同时,本公司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询价结果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9,600.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费用。 3.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瑞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瑞能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能半导”),成立于2015年,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6163.3396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庞俊成。 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半导体产品和设备、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备考财务报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编制,仅供实施本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一所述重组事项使用。 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XYZH/2026BJAG1B0262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本公司2026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瑞能半导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2026]京会兴审字第00020042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瑞能半导2026年1-6月财务报表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2026]京会兴审字第00020168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包括2025年12月31日、2026年6月30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2026年1-6月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不包括2025年度、2026年1-6月的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公允价值的披露等财务报表附注,也不包括比较财务报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不是一份完整的财务报表,也不包含一份完整财务报表所应披露的所有会计政策及附注。 除下述事项外,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根据附注三所述的会计政策编制。这些会计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本公司根据下述方法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1.模拟收购日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附注一、2所述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25年1月1日(以下简称“模拟收购日”)实施完成,即在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最早期初2025年1月1日本公司已收购完成瑞能半导100%的股权。 2.持续经营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3.假设于2025年1月1日,本公司已完成重组交易,重组交易完成后形成的组织架构于2025年1月1日已存在,即自该日起本公司已完成发行股份1,520,000,000.00元和应付现金380,000,000.00元,对价合计1,900,000,000.00元购买瑞能半导100.00%股份。 4.在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假设以2025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评估结果为基础,视同各项资产及负债评估增值于模拟收购完成日2025年1月1日已存在,并据此统一调整备考合并报表层面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各项评估增值资产后续按准则规定,在对应资产实现对外销售、耗用或分期折旧、摊销时,逐期结转并计入各期成本费用,评估增值存货对2025年损益无影响。 5.本次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模拟确定合并成本、计算商誉时,假设以本次交易既定股份发行锁定价格作为模拟发行股份的公允价值;未考虑未来股份实际发行时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发行日收盘价与锁定价格存在差异等情形。 6.在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成本与归属于本公司拟收购股份的瑞能半导2025年1月1日经备考调整后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全部作为商誉。假设商誉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减值,故也未披露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信息。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7.权益项目列示 鉴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股东权益按“本次重组前权益”和“因本次重组权益变动”列示,不再区分“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项目。 8.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本次重组事项而产生的费用、支出和税收等影响,由本次重组交易而产生的费用、税收等影响未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 9.本附注一、2所述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 10.固有限制:除上述所述的假设外,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其他与重组交易可能相关的事项的影响。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假设附注一所述的重组交易已于2025年1月1日完成而形成的架构编制,其编制具有某些能够影响信息可靠性的固有限制,未必真实反映如果本次交易已于2025年1月1日实际完成的情况下本备考主体于2025年12月31日、2026年6月30日的合并财务状况、2025年度、2026年1-6月(“本报告期间”)实际的合并经营成果。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芯片的设计与销售,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和计量、长期资产折旧和摊销、内部研发支出、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5年12月31日、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2026年1-6月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营业周期为12个月。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本集团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集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按照是否丧失控制权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集团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对于合营企业,本集团作为合营企业的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所属当月月初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其中: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在判断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本集团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根据初始期限和到期(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日分别列报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的大额存单。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对于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了签发的财务担保合同、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集团才将金融负债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③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④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团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时反映如下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公司业务所处细分行业、逾期信息等。本集团将金额大于1,000万的特定客户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并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集团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应收员工备用金、应收往来款等。按照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确定不同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5)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对于金融资产转移交易,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6)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产成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合同履约成本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原材料以实际成本计价;产品成本计算主要采用品种法、批次法,发出计价按产品特点分别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或加权平均法;合同履约成本按项目里程碑节点结转成本。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原材料等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采用永续盘存制。 (5) 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本集团周转材料包括模具、探针卡、低值易耗品等。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分摊,其他周转材料按预计使用年限或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摊销。 13.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 (1)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附注三、11(4)金融工具减值相关内容。 (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14.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1)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本集团选择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15.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 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本集团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或形成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2) 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以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及可直接归属于该投资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及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投资期间,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不构成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集团确认被投(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后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核算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6.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本集团的投资性房地产为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对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对不符合上述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 18.在建工程 本集团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标准如下: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9.借款费用 本集团将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确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每一会计期间,本集团按照以下方法确认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借入专门借款的,按照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其中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0.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本集团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对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后续计量 本集团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其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本集团对已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计算应摊销金额时,还需扣除该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本集团不对其进行摊销,但在每个会计期末,对该部分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使用寿命仍不能确定,则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2) 内部研发支出 1)本集团对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发投入为企业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研发材料、折旧费用、技术设计费、测试费及其他费用等。 2)划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经过公司内部可行性论证,极大可能以新产品、新应用模式等方式产生经济效益;④有足够的技术、低成本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才能开始资本化,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1.长期资产减值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在难以对单项资产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情况下,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做相应调整,使资产在剩余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以及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除对资产进行处置、出售、对外投资等情况外,本集团对前期已确认的长期资产减值损失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2.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对于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按预计受益年限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3.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是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根据上述(2)处理。不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的服务成本、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4.预计负债 本集团对于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等或有事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执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对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需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则本集团会将该潜在义务或现时义务披露为或有负债。 25.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需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在等(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公司发行的优先股或永续债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优先股或永续债属于金融负债的,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优先股或永续债属于权益工具的,在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增加权益,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应作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终止的未完成的权益性交易所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7.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产品销售合同、科研开发服务合同、商品测试服务合同,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1)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产品销售合同依据和客户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组织发货,产品控制权转移时凭相关单据确认收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科研开发服务合同有节点验收要求的,按照节点验收确认收入;没有节点验收要求的,项目最终通过验收后确认收入。 3)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商品测试服务合同在客户提供的商品完成测试服务并交付客户后确认收入。 28.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资产摊销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9.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本集团对除以下情形外的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除以下情形外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0.租赁 (1) 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各租赁部分分别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1)租赁确认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作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卖方兼承租人,对相关标的资产转让是否构成销售进行评估,本集团判断不构成销售的,本集团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相等的金融负债;构成销售的,本集团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3)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集团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分类为经营租赁。 1)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 本集团作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买方兼出租人,相关标的资产的控制权未转移给本集团,本集团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相关标的资产的控制权已转移给本集团,资产转让构成销售,本集团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政策对资产的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1.持有待售资产 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要获得相关批准。本集团持有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除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外)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集团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本集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集团在利润表“净利润”项下增设“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以税后净额分别反映持续经营相关损益和终止经营相关损益。终止经营的相关损益应当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列报的终止经营损益包含整个报告期间,而不仅包含认定为终止经营后的报告期间。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3.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债权类为无风险利率、信用溢价和流动性溢价;股权类为估值乘数和流动性折价。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34.分部报告 本集团根据产品所属的细分行业,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以下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1)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 (2)生产过程的性质; (3)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 (4)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025年度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同芯”)、深圳市国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微电子”)、唐山国芯晶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国芯晶源”)、瑞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瑞能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瑞能”)、上海瑞能微澜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微澜”)为高新技术企业,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等文件的规定,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深圳国微电子本期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紫光同芯在销售相关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时,缴纳增值税后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的规定,深圳国微电子、紫光同芯本期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的规定,唐山国芯晶源、吉林瑞能本期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其他 本集团出口货物增值税采用免、抵、退的计算办法,石英晶体出口货物退税率为13%,集成电路产品退税率为13%。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无。 (3)年末已经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2026年6月30日终止确认 金额(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①特种业务组合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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